天貓店鋪老板拒付158萬違約金成“老賴”
作者: 長江日報 發布時間:2019-11-15 訪問次數:6985
天貓店鋪老板拒付158萬違約金成“老賴”。雙11前夕,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執行局干警抓住有利時機,準確把握網絡經營商戶的心理特點,快速出擊凍結其支付寶賬戶,倒逼“老賴”主動現身還款,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汕頭市某公司、張某未及時履行與轄區A公司的品牌授權協議,今年10月16日,轄區A公司將其告到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要求兩被告償還品牌服務費和違約金共計158萬元。
為確保判決及時執行到位,10月28日,轄區A公司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執行局在保全實施過程中,通過常規方式查詢得知,兩名被申請人名下銀行存款不足100元。就此案保全無果之時,執行干警意外發現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曾簽訂過一份協議,協議中載明,被申請人通過天貓店鋪銷售產品。
為打造更好的法治營商環境,回應轄區企業訴求,11月5日,執行干警根據這一線索順藤摸瓜,立即前往杭州,通過天貓旗艦店平臺調查天貓店鋪的經營者,發現該網店實為被申請人汕頭市某公司開立。恰逢天貓雙11購物狂歡節即將來臨,執行干警馬不停蹄地趕往杭州支付寶公司調查被申請人開立賬戶信息,查詢并核實被申請人開立的支付寶賬戶為天貓店鋪綁定結算賬戶。
隨著雙11銷售高峰的到來,執行干警預判,賬戶后期會有資金流入。立即對該賬戶辦理了凍結手續,雖然當日僅實際凍結9萬余元,距申請人的保全請求金額158萬余元還有很大差距。但被申請人為不影響銷售,在凍結當天就立刻聯系申請人轄區A公司協商和解事宜。在法院主持下,雙方于11月6日即達成調解協議。為不影響被申請人的網店經營,法院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了轄區A公司的解除保全申請書后,立即對被申請人支付寶賬戶予以解封。
編輯: 陳群安 李珮珮
文章出處: 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