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國模范法院和全國模范法官 正式推薦對象公示
發布時間:2024-09-18 訪問次數:15340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全國模范法院和全國模范法官評選活動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6號)要求,經各地、各單位自下而上推薦,按照材料審核、評審推薦、征求意見和會議審定等程序,擬推薦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1個集體為全國模范法院表彰對象;擬推薦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賓欣和蘄春縣人民法院漕河人民法庭庭長張衛疆2名個人為全國模范法官表彰對象。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主動接受監督,現將上述擬表彰對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公示期間,如對公示的擬表彰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于2024年9月24日前,以電話、傳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信函以到達郵戳為準)。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便于調查核實,請一并提供具體線索。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報)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方式。
聯系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訓處
聯系電話:18186080199 027-87220138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公正路8號
郵編:430071
湖北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9月18日
編輯: 湖北高院
文章出處: 省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