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
作者: 張露 發布時間:2019-01-28 訪問次數:5198
年關將近,“消失”的失信被執行人紛紛返鄉過年,為法院破解“執行難”提供新契機。1月24日、25日兩天,浠水法院集中力量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通過集中提審、組織調解和上門執行等方式,執結涉民生案件11件,達成執行和解協議4件,執行到位金額90.7萬元、扣押車輛一臺,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王某等5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4日下午,浠水法院執行局局長鄭學平帶隊,到縣拘留所集中提審被拘留的失信被執行人,督促他們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就《刑法》中有關拒執罪的條款及相關司法解釋作出說明。被拘留的失信人紛紛表示,會通知親屬積極與申請執行人協商,盡快履行義務,爭取早日回家過年。
25日上午,執行干警通知涉民生案件的當事人到法院進行調解,其中包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勞動保險、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等案件。經過4個多小時的努力,當場執結7件,達成執行和解協議4件,有4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司法拘留。其中,申請執行人方某與被執行人劉某民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方某與劉某民兩人駕駛的摩托車相撞,導致方某重傷癱瘓在床,一家老小都沒有收入來源,被執行人劉某民同樣家庭貧困,名下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60萬元的賠償款無力賠付。執行干警多次上門做工作,向雙方道明對方的難處,并積極邀請當地村干部參與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劉某民也在25日將執行案款38萬打到法院賬戶,主動履行了義務。
稍作休整,浠水法院又組織4名執行干警和6名法警由閔敢、尚水生帶隊,前往巴河、蘭溪等鄉鎮上門執行,對常期規避執行的當事人主動查人找物,繼續保持打擊“老賴”的高壓態勢。近三個小時的執行,共執結案件4件,拘留失信人1人,查扣車輛一臺。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