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簡介
發布時間:2020-02-06 訪問次數:147071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現位于武漢市武昌區公正路8號。目前轄區設14個中級人民法院,設武漢海事法院、武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等2個專門法院,設111個基層人民法院。
根據《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等規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下列案件:法律規定由其管轄的第一審案件;下級人民法院報請審理的第一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對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抗訴案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的再審案件;中級人民法院報請復核的死刑案件等。除審理案件外,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還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協調全省法院的執行工作;負責指導、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近年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省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政協關心支持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力護航湖北高質量發展,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文章出處: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