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灣區法院宣判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作者: 饒瑋 張勛 發布時間:2019-03-19 訪問次數:9316
近日,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被告人唐某以逃匿方式拖欠15名工人工資11萬余元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據悉,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期間,被告人唐某承包了十堰市萬達廣場的一棟住宅樓地平、商鋪、地面及某文化城的一處地平工程。工程完工后,唐某因拖欠王某等15名工人工資114785元,被投訴。期間,唐某拒不履行且將手機停機并藏匿,玩起了“失蹤”。
張灣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唐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共計114785元,屬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唐某歸案后自愿認罪,案發后其親屬代為支付了拖欠15名工人的全部工資,并已取得15名工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