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日行千里執結難案
作者: 李詩楊 董超 發布時間:2019-03-22 訪問次數:5591
3月19日,石首市法院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被執行人杜某的行蹤線索,遂聯合法警一日往返數千公里,成功將被執行人從廣州帶回拘留,有力地震懾了欠款不還的“老賴”。
據悉,申請執行人徐某于2012年3月通過銀行轉賬和現金支付的方式借款給杜某25萬元用于生意周轉,之后,他本人又到被執行人處打工。借款到期后,杜某不僅借錢沒還,還拖欠徐某工資7萬元。案件經法院審理,杜某需向徐某返還25萬本金及利息,并支付7萬元工資。判決生效后,杜某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去向不明。
掌握到被執行人線索,石首法院執行員第一時間與法警一行4人前往廣州。面對突然出現的執行干警,正和妻子在門店內做生意的杜某顯得有些懵,在向杜某說明來意后,法警將杜某拘留并馬不停蹄往回趕。次日凌晨1點,風塵仆仆的執行員及法警將杜某帶回至石首法院,在法院羈押室看管被執行人一夜。20日早上,杜某向執行員表示希望和解,經過協商,雙方當天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杜某立即履行3萬元還款義務,余款由其妻子提供擔保分期履行,該案順利執結。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