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縣法院公開審理汪某某等6人涉惡案
作者: 劉睿 孫國洋 發布時間:2018-09-18 訪問次數:4561
9月17日上午8時30分,房縣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汪某某等6人組織非法聚集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
房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汪某某、段某為首要分子,段某某、蔡某某、汪某某、汪某為固定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多次實施犯罪活動,被告汪某某等六人多次組織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被告人段某、汪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被告汪某某、段某某、蔡某某、汪某某和汪某強拿硬要,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汪某某等人的行為分別構成組織非法聚集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
經過近11個小時的審理,房縣法院依法認定汪某某等6人的行為分別構成組織非法聚集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四年六個月、二年、二年、二年、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至8萬元不等。
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房縣首例公開宣判的涉惡案件。市、縣兩級高度重視,指導組3次赴房縣就案件相關工作深入指導,房縣法院及時成立專案組先后召開6次專題會議研究案情,并召開庭前會議就管轄、回避、非法證據排除等問題充分交換意見。同時,及時與縣委政法委、縣掃黑辦、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單位溝通協調,做好庭審保障工作。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部門和群眾等一百余人到庭旁聽了案件的審理和宣判。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