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 不斷推進湖北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湖北省法院召開完善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座談會
4月15日上午,湖北省法院召開完善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座談會,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與9位人大代表、媒體代表、專家學者、律師、有關行政機關負責人座談,聽取他們對湖北法院審判權力制約監督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周甲祿(新華社湖北分社副社長、總編輯):要進一步探討輿論監督如何與法院司法審判活動保持良性互動的關系。媒體報道應與法院審判活動相輔相成、相得益彰,通過報道法院工作亮點、具體案件審判和其他司法活動,讓社會感受到公平正義,增強人們的法治意識。同時,通過制度的建設,規范媒體與法院的互動,推動工作難點的破解,合理引導輿論熱點,共同將法院故事講好。
姚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省法院特約監督員):審判權力的監督制約一直是貫穿于人民法院改革和發展的非常重要的主題。目前,新型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在全國法院系統已經初步確立,相應地,審判權力監督制約的重要性將不言而喻。在監督制約機制的建立過程中,要把握好制約和監督的關系,處理好放權和監督的關系,探索符合司法規律的良好的法官懲戒制度,才能更好實現對審判權的控制,確保審判權的公正運行。
楊建業(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司法監督處處長):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健全完善審判權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審判權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的健全和完善是我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法院系統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促進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要舉措,是實現人民群眾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司法目標,是堅持司法為民的有效保障。
汪習根(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省法院特約監督員):分權機制要細化,要注重權力的識別、定性、劃分和規范;制約機制要優化,要切合審判管理實際的需要做好宏觀的頂層設計,厘清制約與監督的關系;監督機制要強化,上中下都要進行廣泛的監督;問責機制要硬化,超前引導和事后的問責要結合起來。
秦前紅(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要重視發揮庭審的實質作用,真正做到事實證據調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辯論在法庭,裁判結果形成于法庭,就能夠為公正裁判奠定可靠基礎。要注重判決的說理性,判決理由須充分、翔實、透徹,司法判決的任務是向整個社會解釋、說明該判決是根據法律作出的好的判決,并說服整個社會,使公眾滿意。同時,要維護生效判決的權威性和穩定性,提升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羅昆(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武漢大學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通過以類案管理為抓手,使審判權力監督制約與統一法律適用相結合。要統一思想,正確認識成文法體系下類案管理的意義和目標;明確分管副院長和庭長進行類案管理的職權;建立類案法律適用不統一的動態發現機制;充分利用學術資源,有針對性的培育典型的類案,豐富類案統一法律適用的方式;界定明確的類案管理及配套機制。
岳琴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湖北律師協會會長、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作為外部監督力量,與其他外部監督部門相比,具有獨特的優勢。首先律師是精通法律的專業人士,其次律師是重要的訴訟參與人,全程深度參與審判權的運行,并在法律框架內實現與審判機關的有效互動。要從保障律師職業權利角度,探討審判權制約監督的意義。通過規范庭審活動,保障律師公正執業;加強法官與律師互動交流,重視律師意見落實回應等方面,加強內外協同,完善制約監督機制。
宮步坦(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黃鶴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伙人):充分發揮智慧法院的橋梁作用,讓律師通過法院信息化渠道進行外部監督。建議省律師協會網絡信息委和省法院的一站式服務團隊建立常態化溝通聯絡機制,共同推進。同時,要通過保障律師職業權利,加強外部監督。
毛嬋嬋(省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近年來,法檢兩家在共同維護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權威方面,取得了積極的成效。檢察機關對法院的監督,主要強調精準監督,要求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結合。對一些雙方有分歧的問題,或者是一些典型性的問題,建議進行聯合發文。希望法檢兩家能開展關于虛假訴訟的聯合調研,建立聯合防范發現制裁機制。
游勸榮院長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執法司法制約監督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確強調要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抓緊完善權力運行監督和制約機制,要求嚴格監督管理,規范權力運行,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落到實處,不斷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要加強司法制約監督。這為我們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強化司法制約監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游勸榮院長指出加快完善與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模式相適應的制約監督體系,最終目標是要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審判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放權與監督的結合、公正與效率的統一,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游勸榮院長要求要健全審判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公正行使。全省法院要完善審判權責清單制度,推動將各類人員崗位職責清單和履職指引嵌入辦案平臺,實現權責明晰、自動預警、實時提醒、風險阻斷;要健全“四類案件”識別監管機制,按照事中監督、全程留痕、組織化行權原則,壓實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職責;要健全院、庭長辦理案件常態化機制,完善辦案情況考核和通報制度。要構建多層次外部監督機制,確保審判權在陽光下運行。全省法院要支持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出抗訴、向法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或檢察建議,暢通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以及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官違法審判行為的舉報、投訴渠道,大力配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此外,還要完善人民陪審員和特約監督員工作機制,認真聽取律師的意見建議,以此織密審判權力制約監督外部網絡,把各項監督方式有機貫通,使各項監督制度形成合力、相得益彰。
游勸榮院長強調要提升智能化監督管理水平,確保審判權制約監督效能精準及時。全省法院要加強以司法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為基礎的智慧數據中臺建設,強化數據資源集成應用,優化節點監控、風險提示、瑕疵預警等功能,形成審判監督管理閉環;要以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覆蓋案件辦理全流程的網上審判體系為基礎,以實時智能化審判全流程監督管理為保障,以管理監督行為全程留痕為要求,以司法大數據分析為支持,實現節點可查詢、進程可監控、風險可預估、全程可追溯。
座談會上,武漢、黃岡中基層法院的院長進行了交流發言。9位與會代表先后發言,對湖北法院如何完善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覃文萍主持座談會。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群星向大家介紹了近年來湖北法院審判權力制約監督工作的基本情況。省法院部分內設機構負責同志參加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