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交叉執行行動傳捷報
11月20日下午至22日上午,通城縣法院執行局執行干警在咸寧市咸安區再掀交叉執行風暴,共強制拘傳失信被執行人6人,司法拘留3人。
在此次執行行動中,執行干警再度遇上“戲精”。如失信被執行人萬某某見到執行干警時表現得非常配合,當與申請執行人協商時得知自己將被司法拘留時,卻以不認識字為難執行干警,當執行干警多次讀、反復解釋后,萬某某又以聽不明白來拖延時間、抗拒執法。現萬某某被拘留在咸安區拘留所。
面對執行干警,失信被執行人呂某某起初裝無辜、聲稱沒有錢,當被帶至咸安區拘留所即將簽字確認的那一刻,態度發生360度大轉變,轉為先履行3萬元,余款分期履行。
2008年4月,被執行人呂某某向申請執行人曾某某借款20萬元,出具借條并約定利息。后呂某某支付利息至2017年9月,償還本金1.7萬元,剩余的本金及利息未還,曾某某多次催討無果后訴至咸安區法院。2018年5月,該院經審理判決由呂某某償還曾某某18.3萬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呂某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2018年7月,曾某某向咸安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諸多因素,該案未能執結。2018年9月,咸寧中院指定該案由通城縣法院交叉執行。
當通城縣法院執行干警找到被執行人呂某某時,呂某某一直解釋自己不是不想還,是真的沒錢,后又與執行干警百般周旋,聲稱別人借了自己的錢,等別人還給自己,自己再把錢還給曾某某。百般姿態最終在拘留所門口土崩瓦解,呂某某聯系其親屬先履行了部分、剩余部分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分期履行協議。
此次出擊,執行干警還創新執行方式,先與被執行人協商達成書面和解協議,再借助微信傳給在異地居住的申請執行人確認,以節約司法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加之前期被拘留的失信被執行人履行完畢1件、達成和解2件,此次行動共結案9件,另將一名失信被執行人強制拘傳至通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