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笛副院長到黃岡調研指導人民法庭參與服務“共同締造”工作
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共同締造”活動的部署要求,推動人民法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參與和服務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3月7日至8日,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肖笛一行到黃岡調研指導人民法庭參與服務“共同締造”工作。
3月7日,肖笛副院長一行先后到紅安縣高橋鎮程河村“共同締造”示范點、杏花鄉綜治中心、麻城市閻家河鎮石橋垸村全國“共同締造”示范點、黃土崗鎮堰頭垸村全國鄉村振興示范點進行實地調研,深入了解人民法庭參與服務“共同締造”工作情況和面臨的實際困難,與鄉鎮黨委領導及示范點、綜治中心負責人共同進行了探討和交流。
3月8日,在專題座談會上,黃岡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文利紅匯報了該市法院人民法庭服務共同締造工作情況,黃梅法院、浠水法院、羅田法院匡河法庭、蘄春法院橫車法庭、黃州區赤壁街道辦事處印染社區、路口鎮南湖村作了交流發言。黃岡市委組織部四級調研員程浩從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推動平安法治建設、回應群眾法律訴求、參與服務中心工作四個方面提出了建議。省法院民一庭、司法行政處、法官管理處負責人就人民法庭做深做實“共同締造”工作提出了指導意見。
肖笛副院長對黃岡法院人民法庭參與服務“共同締造”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并對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點意見:
一、是審好題。要提高站位,深刻理解“共同締造”的內涵。“共同締造”是“理念之治”,要突出人民群眾主人翁地位,激發人民群眾主人翁意識,引導人民群眾自覺參與社會治理,把社會治理作為“我們”的事。“共同締造”是“體系之治”,要構建好社會治理體系,引導村灣、社區、群眾參與社會治理,讓“大家的事情大家辦”。“共同締造”是“目標之治”,要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
二、是答好題。要聚力強化共同意識,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大格局,加強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多元互動。要切實做到院庭一體推進,配齊配強人民法庭隊伍力量,夯實“共同締造”根基。要注重人民法庭職能牽引,優化人民法庭傳統立案、審判、執行職能,重塑被動等案上門為主動提供服務的司法習慣,向公眾輸送高質量司法產品,切實增強人民群眾法治觀念,前端化解矛盾糾紛,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要做好人民法庭“三個服務”職能發揮與服務“共同締造”的結合文章,展現法院在“共同締造”中的擔當和作為。
三、是結好題。要總結、提煉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黃岡樣板”。找準人民法庭職能定位,探索創新法治夜校、巡回審判、以案說法、訂單式法律咨詢等司法服務載體和方式,細化服務舉措,充分履行人民法庭職能,提升人民群眾的“見法率”。進一步完善省院對中院、中院對基層的“三級一體”人民法庭考核辦法,明晰人民法庭職能,優化考核指標。
肖笛副院長強調,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是“國之大者、省之要事、院之根本”,三級法院要共同發力,做到共謀、共治、共評,充分彰顯人民法院在參與服務“共同締造”工作中的政治擔當和司法情懷。
黃岡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文利紅,紅安縣委書記劉堂軍,麻城市委書記汪國兵等參加調研,省法院法官管理處處長王寬軍、民一庭庭長邵遠紅、司法行政處處長熊震陪同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