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區法院執行威懾成效顯
作者: 袁歡 發布時間:2018-11-01 訪問次數:4610
近日,在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新洲法院判決羅某在保險公司賠償之外,另判決分別賠償兩受害人損失2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羅某對此置之不理。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羅某竟連人帶車玩起了“失蹤”。
因暫無法找到羅某和查封的車輛,也無法找到羅某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使該案一度陷入僵局。于是,執行人員即對羅某采取失信懲治、限制高消費、凍結期名下銀行賬戶等強制措施。
令執行人員沒有想到的是,10月25日一大早,新洲法院執行接待大廳還未開門,羅某的母親就已等在門外,要求主動為兒子償還賠償款。執行人員從羅母口中得知,因羅某身在外地,其最近看到鋪天蓋地的“獵賴”新聞,想著法院連“整容老賴”也能抓捕歸案,自己已經上了失信黑名單,已是寸步難行,更是難逃被法院拘留。特地與羅母商量,想趕快借錢把這筆賠償款還上。
為了表明自己主動還錢的誠意,羅母選擇最快的實時轉賬方式支付案款,并在第一時間給執行人員發送轉賬截圖,催促承辦人員盡快查收案款,唯恐通過銀行柜臺轉賬會慢一天,法院會對羅某繼續采取強制措施。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