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法院成功執結“涉特殊主體”積案
作者: 孫曉明 殷夢/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11-01 訪問次數:2537
近日,隨縣人民法院在“破冰行動”中緊盯常年未結積案,成功執結一件“涉特殊主體”舊案,申請執行人經歷長達五年之久的漫長等待,終于拿到了執行款。
申請執行人張某與被執行人隨縣某教育機構責任糾紛一案,是具有“涉民生”、“涉特殊主體”雙重性質的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系在校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受傷,因其家庭經濟困難,家屬對法院執行期望值較高;又因該案經過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序,長期的訴訟,導致雙方“精疲力盡”、矛盾加劇。該案判決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多次以其系“山區學校”、經費困難為由,拖延執行,對法院執行“軟磨硬抗”,企圖逃避執行。執行法官多次做工作,被執行人幾年來一直未履行義務。
針對此案情況,隨縣法院再次研究分析案情,并制定預案,同時組織執行局精干力量到被執行人單位現場進行執行。執行法官對其“先禮后兵”,一方面釋法明理,說服教育,勸導其主動履行,但未達到效果;另一方面,明確告知被執行人單位,法院正在開展“破冰行動”,對“涉特殊主體”案件重點督辦,絕不姑息手軟,若一味逃避執行,將對單位予以罰款、對負責人予以司法拘留,甚至通報至組織、紀律部門進行問責。面對強大的執行威懾,被執行人最終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并支付了全部執行款。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