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新思考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這充分體現了黨的領袖情系群眾、關注民生的為民情懷。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所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是為了解決好老百姓關心關注的民生問題,使人民學習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當前的司法改革正是在堅持“一切為了人民”基礎上而進行的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改革。
一、 “一切為了人民”是司法改革工作的新目標
1.“一切為了人民”的司法改革是協同經濟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改革的內容涉及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政治建設、思想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方面面。各項改革的目標是以人民為中心,凝聚了人民共識。法治領域的改革是建立在與當前社會條件相適應的法治秩序下的司法改革,因而本輪司法改革當然地應與其他各項改革齊頭并進,統籌兼顧,協同發展。
2.“一切為了人民”的司法改革是貫徹群眾路線。當前司法改革已經起步并以其沉穩堅定的步伐,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大道上砥礪前行。只有繼續在人民群眾實踐的基礎上加以總結提升,使司法改革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才能不斷擴大司法改革的領域和固定司法改革的成果。只有貫徹群眾路線推進司法改革,司法改革才能贏得全體人民對于改革的參與、支持和擁戴。
3.“一切為了人民”的司法改革是回應人民群眾需求。隨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實施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廣大人民群眾對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滿足群眾的司法需求是司法的核心功能”。我國長期以來的司法改革實踐證明,凡是符合人民群眾根本司法需求的,改革措施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在司法過程中,就個案來說,當事人是人民法院的直接服務對象;從司法制度整體而言,人民群眾是司法的全部服務對象。因而本輪司法改革以人民為中心,保護人民權利,追求恢復受損的社會關系,以普遍正義觀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司法需求。
二、 “一切為了人民”是司法改革工作的新發展
1.司法改革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價值準則。促進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不僅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程度的重要評價尺度,也是推進本輪司法改革的基本目標與準則。從一定意義上說,公平正義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線,司法改革的推進就是要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基本價值準則,要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新一輪司法改革正在健全司法權獨立公正行使的制度,從外部制度上保障司法獨立裁判的實現,也在健全法院體制和管理機制,完善保障司法公正的內部體制。
2.司法改革成為破解司法難題的主要手段。中央加大推進司法改革的組織領導力度,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司法改革的頂層設計、試點方案及一系列具體的改革項目,這些方案和改革項目均以求真務實的精神,把解決突出問題和破解司法難題作為改革的重點方向予以統籌部署和安排。司法改革的計劃性和系統性大大增強,司法改革的組織化程度的提升成為司法改革破解司法難題的強大動力。
3.司法改革成為滿足司法需求的有效機制。司法改革堅持“一切為了人民”的價值取向,成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新需求的有效機制。司法改革重視人民的主體地位,將“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目標,堅持以人民是否滿意、是否有“獲得感”來檢驗改革的成敗得失。在司法改革領域,司法正讓權利與權力平等對話,各項便民利民制度正在形成,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賴程度日益增強。
三、 “一切為了人民”是司法改革工作的新任務
1.優化司法職權,確保司法公正。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對推進司法改革作出的部署,充分體現了黨中央高度的理論自信和對司法規律的深刻把握,并針對現有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優化司法管轄體制和司法職權配置一系列新舉措:設立知識產權法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明確四級法院職能定位等。我省試點法院在全面落實中央的一系列改革任務時,平等保護外地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形成公平競爭、統一有序的市場經濟體系。在落實中央的改革思路時,整合了審判資源,提高了審判效率。
2.監督指導審判,提高辦案質量。“一切為了人民”的本輪司法改革就監督指導審判,提高辦案質量進一步細化了有關改革舉措: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建立案例指導制度統一裁判尺度等,這不僅反映了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的新期盼新愿景,也為我們加快推進司法改革提供了新遵循。一方面,司法公開是提升審判質量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潔的重要途徑,我們應不斷推進司法公開,以公開促公正。另一方面,監督指導審判是保障公民訴訟權利、展示現代法治文明的題中之意,我們應全面落實陽光司法,建設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推進全媒體庭審直播和裁判文書上網,以公開促規范、保公正。同時應全面落實案例指導制度,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統一裁判尺度,及時向社會大眾傳遞司法信息,便于社會各界監督,提高辦案質量。
3.積極溝通聯絡,廣納各方智慧。人民法院應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負責地向人大報告工作,廣泛聽取意見,積極配合人大常委會開展監督工作。司法改革是為了人民,改革的力量源泉也在人民。從主觀層面上重視人民的主體地位,深刻理解司法改革在凝聚共識方面的重要意義。從客觀層面上應踐行司法改革的人民性,應積極和各方聯絡溝通,重視學者、律師、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與他們“零距離”詢計問策,面對面征求意見,讓各方智慧參與進來,使各方面的改革意愿和要求統一到頂層設計的總體部署上來,把握好司法改革大局,保證司法改革順利推進。
4.致力開拓創新,服務發展大局。當前司法改革已經破題,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新理念在司法實踐中正向作用突顯,提升了司法服務大局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全面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改革應致力開拓創新,服務發展大局,深刻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斷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服務黨中央所部署的到2018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制,為實現以人民為中心,為人人共享發展成果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