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來自法律共同體的感謝信
作者: 張紫薇、劉泳寶 發布時間:2023-04-19 訪問次數:22060
近日
鄂州市梁子湖區人民法院收到
一封來自外省律師的感謝信
對該院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
給予了充分肯定
一起來看看到底發生了什么吧!
2019年9月至11月,被告湖北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勞務公司”)向原告山東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防水材料公司”)購買了146.68萬元的防水材料。其后,原告多次催要該款,但被告總以各種理由拖延付款。
2023年2月28日,防水材料公司向梁子湖區法院提起訴訟,并申請訴訟保全,請求法院凍結建筑勞務公司名下存款159.3萬元或查封同等價值的財產。梁子湖區法院受理該案后,及時與雙方當事人聯系,深入了解案情及企業經營狀況。
為平等保護原、被告企業合法權益,在充分考量申請人債權實現可能性的情況下,梁子湖區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采取“放水養魚”的靈活執行方式,最終實際凍結建筑勞務公司52.88萬元,為雙方企業渡過難關、實現雙贏創造了良好條件。
庭審中,承辦法官耐心釋法說理,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建筑勞務公司當庭轉賬償還防水材料公司貨款25萬元并承諾分期支付尾款,防水材料公司也主動向法院遞交了解除保全申請。至此,本案畫上圓滿句號,雙方當事人均表示非常滿意,原告訴訟代理人還特地向法院寄來感謝信。
法律有尺度,法院有溫度。下一步,梁子湖區人民法院將進一步樹牢“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建設者、案案都是營商環境試金石”理念,以強烈的責任意識、擔當精神和求真務實的作風,扎實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編輯: 蔡繼濤 曹波
文章出處: 梁子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