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出庭、復議糾錯、原告撤訴,這場公開庭審效果拉滿!
“本庭宣布:準許原告胡某云撤回起訴。”3月27日,隨著一聲法槌敲擊,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原告胡某云訴被告鄂城區政府行政復議一案圓滿落幕。
01
一場瑣事糾紛
這起案件的源頭,是一場瑣事糾紛。
2023年8月,兩名老人胡某云、胡某某在湖邊釣魚時發生爭執,扭打致受傷。案發現場無監控且無證人,雙方就案發事實各執一詞。因協調無果,公安機關分別對兩人作出行政拘留數日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后,胡某某申請行政復議,鄂城區政府審查認為該行政處罰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決定撤銷。胡某云對此撤銷行為不服,遂以鄂城區政府為被告、以胡某某為第三人,提起行政訴訟。
此案,雙方從爭執到對簿公堂,歷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矛盾糾紛都沒能化解。癥結到底在哪?
02
多方調解促和解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胡某云、胡某某證詞無旁證,案件事實難以查清,導致行政處罰缺乏事實依據;公安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胡某云錯過復議期限,使原本“對稱”的處罰只有一頭被撤銷,當事人心中難免不服。
在此情形下,要實現案結事了,必須真正解開當事人心中的“疙瘩”,而非簡單一判了之。
了解得知,兩名老人在同一個村里比鄰而居數十年,原本關系不錯。糾紛也因瑣事而起,只是一方在爭執中受傷更重一點,醫藥費尚無著落。在多方協力調解下,二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胡某某向胡某云支付醫藥費,雙方就此和解。
03
“一把手”正面回應
原告當庭撤訴
庭審現場,基于與第三人胡某某已經達成和解,原告胡某云提出不再堅持訴訟,但要求行政機關同樣撤銷此前對其作出的處罰決定。
“人民群眾的訴求,我們鄂城區政府都要積極回應、認真對待。……我們將監督區公安分局啟動法定程序,撤銷對胡某云的處罰決定。對于此案暴露出的問題,區政府將持續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功能,對類似執法行為多加指導和規范,盡最大努力避免此類情形發生。”鄂城區區長夏鑫在庭審現場回應說。
得到滿意的答復,原告最終決定當庭撤回起訴。一場矛盾糾紛從源頭上得到實質性、徹底化解。
04
一堂“法治公開課”
庭審現場,邀請了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鄂州市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委員會成員單位,市區兩級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執法人員等100余人參與旁聽,發放了《2023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審查報告》。
“該案是《行政復議法》自今年1月1日實施以來最為典型的實質性行政爭議的案例之一。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出聲,能讓當事人直觀感受到,自己的權利救濟渠道是暢通的。”庭審結束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小建受邀為現場旁聽人員帶來一場“普法課堂”。他認為,在面對行政爭議時,復議機關應積極發揮行政爭議化解主渠道作用,監督行政執法并及時化解糾紛,審判機關也應積極承擔對復議機關監督的職責,多部門聯動促使糾紛實質性化解。
旁聽人員“沉浸式”地觀摩了庭審各個環節,現場聆聽了專家的精彩講座。大家紛紛表示,此次庭審觀摩活動既是一次生動直觀的“法治公開課”,也是一次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法治實踐。
觀摩席
05
讓更多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
這起案件中,人民調解委員會、公安機關、行政復議機關、司法機關均發揮了重要作用——
人民調解委員會溫情調解,及時避免更多矛盾進入訴中;公安機關主動擔當、及時糾錯;復議機關積極發揮糾紛解決主渠道作用,推動行政機關自我糾錯;司法機關能動履職,探求當事人真正訴求,搭起司法為民“連心橋”。
行政機關一把手的出庭積極回應、明確表態,更是極大促進了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真正做到出庭、出聲、出效果。
庭審公開,也讓群眾看到了各部門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所付出的努力。讓大家知道,有了糾紛可以尋求多種法律救濟途徑,從而使更多爭議能夠得到實質性化解,讓社會越來越和諧。
此次活動,正式拉開了鄂州中院2024年實質化解行政爭議月的序幕,接下來的同堂培訓、普法宣講等系列活動正在有序籌備中。鄂州中院將以實質化解行政爭議月為契機,繼續堅持能動履職,強化“以案代訓、以案促學”,大力推動行政爭議多元化解、實質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