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笑蓮,女,先后任恩施市法院芭蕉法庭庭長、龍鳳法庭庭長。她的人生哲學是“為法官者應當在法律的范圍內以公平為念而毋忘慈悲;應當以嚴厲的眼光對事,而以悲憫的眼光對人。”而她本人在工作中和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實實在在體現了她對這一人生信條的踐行。
從事法律工作以來,她收獲了很多榮譽,2003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刑事犯罪數據庫錄入先進個人”;2008年,被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授予“全省十佳檢察官”;2012年,被恩施市法院授予“十佳負責人”稱號;2014年,被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全州先進法官個人稱號;芭蕉法庭被湖北省法院授予全省“創先爭優先進人民法庭”、湖北省示范人民法庭稱號; 2016年,帶領龍鳳法庭獲得“湖北省青年文明號”稱號,2017年,被全國婦聯授予“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稱號。
判離婚“愧”對風濕女子,常聯系創案件回訪制度
2012年2月,韓笑蓮調任恩施市法院芭蕉法庭庭長,同年4月,一起離婚案件引起了她的注意。女方小木患嚴重風濕病導致無法正常行走,男方不堪長期巨額的醫療費用和看不到頭的希望到法庭起訴離婚。考慮到被告身體原因,她和同事們決定到被告小木父母家里開庭。經過詢問調解,小木不愿拖累丈夫,答應離婚。男方承諾給予被告10萬元經濟幫助金,達成協議后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了字。當時的芭蕉法庭為不方便到庭的應訴當事人提供幫助,已經建立了流動法庭。
本來案件到這里就已經結束了,但同樣身為女子的她不改心中的柔軟,經常給被告女方打電話問病情問生活。從小木最開始的沉默不語到最后的主動交談,韓笑蓮很是費了一番功夫。2013年11月,韓笑蓮接到了小木的電話,電話那頭小木哭訴男方未準時將經濟幫助費送來,韓笑蓮趕緊聯系到男方,得知男方本人及家人在工地都受傷住院,手頭緊張暫時無法支付這筆費用,次日一上班,韓笑蓮就來到小木家中向其解釋緣由并得到了小木的諒解,緊接著她向當地政府反映了小木的情況,在她的爭取下,當地政府給已經享受當年經濟補貼的女方又給予了2000元的救濟補助款。后來小木在法庭和當地政府的幫助下去四川做了手術,病情大為好轉。
從這一案例始,韓笑蓮所負責的芭蕉法庭建立了案件回訪制度,對于有特殊困難的當事人進行案件回訪,確保案結事了。工作中的韓笑蓮是一個理性與感性并存的人,最是感性的她,從事著最需要理性的職業,然而正是這一份對事業的責任感,對每一位當事人設身處地的著想,讓她在工作中積極探索,在“案結”后創案件回訪制度,以期做到真正的案結事了。
在從事法律工作以來,韓笑蓮經常遇到那種“老大難”的案件,曾經有這樣一起案件,當事人雙方是鄰居,因為相隔的山界林權起了糾紛,十多年來歷經多個部門都沒能調解成功,老人無奈之下來到法庭要求起訴,可是經過審查這個案件需要先行確權,不屬于法庭的立案范疇。看著老人瞬間灰暗下去的眼神,想著他陳述的這十多年來“扯皮”的艱辛,韓笑蓮不忍心就這么一推了之,最終由法庭出面,先后到現場調解三次,歷時一個多月,終于通過庭外調解的方式化解了他們之間的“老矛盾”。
其實比鄰居糾紛更不好處理的是家庭矛盾,韓笑蓮就遇到過因為一顆桂花樹而引起的家庭矛盾,因為和婆婆發生了矛盾,婆婆憤而砍了自己家田里的桂花樹,兒媳婦就起訴到法庭,要求婆婆賠償9000元。庭審中韓笑蓮發現這個案件的起因其實就是很微不足道的家庭瑣事引起的,下判決很容易,要真正解決矛盾卻很難。于是韓笑蓮決定先看現場再做調解,去現場發現被砍桂花樹的歸屬還存在爭議,于是趁熱打鐵,以此為基礎分別作婆婆和媳婦、兒子的工作,最終媳婦承認自己是賭一時之氣,向法庭撤回了起訴。
基層法庭通常面對的案件繁瑣卻又棘手,但每當解決一個‘老大難’,韓笑蓮心里就像是在三伏天中午吃了根冰棍兒,“那種感覺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很開心,很滿足,很有成就感。”
組建女子法庭——揚法律之剛 顯女子之美
古人道:上善若水、柔能克剛,2015年10月韓笑蓮調到恩施市龍鳳法庭擔任庭長后,按照恩施市法院黨組的安排,于2017年2月組建全州首個女子法庭,女子法庭成立之初,為了應對龍鳳新區如雨后春筍般層出不窮的矛盾糾紛,更好的維護當事人權益,韓笑蓮與女子法庭的女法官們積極構建“全員、全面、全程”調解工作格局,不斷暢通多元化糾紛解決渠道,總結出“庭前調解、親友團參與、三位一體聯調、趁熱打鐵、冷卻處理、真情感動”六種互動調解法,有效推進了社會矛盾化解,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僅組建當月,法庭就審理訴訟案件46件,調解結案42件,調解率達91.3%。
韓笑蓮說“女子法庭的理念在于將女性特有的細心、細膩、溫柔融入到司法中,將普通民眾眼中慣來冷硬的司法賦予柔性的色彩,也就是柔性司法。很多案件特別是家事糾紛案件,用柔性司法的理念更能有效的解開當事人的心結,像今年2月份,就有7對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在法庭言歸于好。但‘柔’并不代表‘弱’,當強則強,面對肆意挑釁法律權威的人我們絕不姑息與放縱。我們女子法庭剛組建時,有這樣一起離婚案:女方先后四次起訴離婚,法庭經過審理后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依法判決雙方離婚。男方在宣判時不服判決,不聽法官的告誡與勸阻,在法庭大吵大鬧,用污言穢語辱罵法官,我們當即對該男子采取拘留措施,最后處以司法拘留15日并處罰款1萬元的處罰。這時候男子終于意識到了錯誤,意識到了法律尊嚴不可挑釁,女子法庭不可‘欺’,不停向我們的法官道歉。”
為了更好的審理家事糾紛案件,龍鳳法庭專門成立了“家庭糾紛調解室”。客廳式的調解室內擺放著鮮花、毛絨玩具和供小朋友們翻看的《幼兒畫報》等書籍。家事糾紛案件一般都是在家庭糾紛調解室進行調解和審理,不同于莊嚴肅穆的審判庭,家庭糾紛調解室營造出一種家庭般溫馨的氣氛,讓當事人能放松情緒,卸下心防,在了解案情、調解矛盾上往往能事半功倍。
“對于普通人來說,法律并不是宏大的、冰川式的移動,而是一件件具體糾紛的解決,一個個具體請求的滿足,一次次具體的悲歡離合”,從事法律工作這么多年,韓笑蓮始終牢記著蘇力的這句話,時日愈久,理解越深刻,“對于法官來說,辦理一個案件只是完成一項工作任務,但是對于老百姓來說,可能就是我們要幫他們走過的一個人生路上的坎。所以他們需要的不是臉譜化面具化的法官,而是一個真實的有血有肉的能夠聆聽他們心聲解決他們困擾的人,你以一顆真心對他,以心換心,也會收獲他們的真心,繁瑣沉悶的工作也會變得充滿幸福感。”這就是韓笑蓮的辦案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