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新“楓”景(35)| 不誤農時,94畝土地順利交付!
“張庭長,被告已按協議交付了94畝土地,我們已開始耕種,謝謝法庭的及時調解……”
6月6日一大早,棗陽市人民法院七方人民法庭收到了棗陽市三葉菜種植家庭農場負責人的報喜電話,其承包的土地如今又重現一片忙碌景象。
然而,這94畝的土地卻差點因兩起案件而耽誤了農時。
起因——土地轉包引糾紛
(圖為案涉土地)
2021年9月30日,七方鎮王崗村與棗陽市三葉菜種植家庭農場(以下簡稱三葉菜農場)簽訂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將該村面積3800畝的農用耕地發包給三葉菜農場耕種,每畝租金400元,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7年。合同還明確了糧食補貼、違約責任等內容。
涉土地流轉農戶王某耀、王某林等人均簽字追認了合同履行期限、流轉費標準,確認各自流轉的畝數,并領取當年租金。后三葉菜農場按照合同約定,在農戶流轉的土地開展生產經營。
2023年下半年,襄陽市襄州區的種植大戶余某,私下找到王某耀、王某林等人,以每畝500元的價格承包了王某耀、王某林等人已流轉的土地,造成三葉菜農場無法繼續耕種。了解上述情況后,三葉菜農場負責人與余某及轉包農戶交涉無果。
經過——公正判決保權益
(圖為開庭審理)
后經王崗村委會協調,三葉菜農場未能與王某耀、王某林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后,2023年11月30日,三葉菜農場將王某耀、王某林及王崗村、余某訴至七方法庭,要求依法確認王某耀、王某林與余某簽訂的合同無效;判令王某耀、王某林繼續履行與原告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二人分別支付并賠償原告違約金及實際損失合計15萬余元;第三人余某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張家政實地勘驗涉案土地,了解事實情況,并聽取雙方的意見。在梳理雙方矛盾后,將法庭搬至七方鎮王崗村,開展調解工作。由于雙方爭議較大,多次調解未果。
考慮到案涉近百畝土地,處理不當極易導致矛盾糾紛激化升級,七方法庭主動向鎮政府報告相關情況,提請召開聯席會議進行研判,確保將矛盾化解在當地。
2024年4月,七方法庭根據查明的事實,同時考慮到當地麥收時間,依法判決王某耀、王某林在2024年6月15日前將其流轉的共94.45畝土地,分別交付給三葉菜農場耕種,駁回三葉菜農場的其他訴訟請求。
兩案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訴。
結果——聯動調解促履行
(圖為聯合鎮、村干部共同調解)
判決生效后,被告卻遲遲未向三葉菜農場交付土地,考慮到今年小麥收獲期提前,為實質性化解爭議,確保不誤農時,七方法庭及時開展判后答疑,并聯動鎮、村干部進行判后調解,釋明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相關規定,引導當事人進行換位思考,逐步縮小雙方的心理期望差距。
6月4日,在法官及鎮干部、村委會的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王某耀、王某林同意即日起將土地交付給三葉菜農場;王崗村于2024年6月5日將王某耀、王某林土地清理出來,交由三葉菜農場種植;三葉菜農場在接收土地后,立即將下半年租金按200元/畝支付給村委會,并轉交給王某耀、王某林。
(圖為三葉菜農場支付租金的轉賬截圖)
6月5日,王崗村履行了土地交付義務,三葉菜農場支付相應租金。至此,這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在法官與鎮、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圓滿化解。
判決不是案件的終點,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下一步,棗陽法院將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如我在訴”的辦案態度,將調解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通過“法庭+N”聯動調解等方式,實現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