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無聲處化干戈
1月8日上午,安陸市東城經濟開發區城東新村王某和鄧某給我打來電話:“我們現在和好了,是你給了我們一個完整家”這起離婚案件終于以調解和好告終,我如釋重負。至此,一起因離婚可能因演變成惡性刑事案件的案件,終于以調解和好告終,畫上了完美的句號。。 女方王某和男方鄧某都是60年代出生的人,系一對50多歲的夫妻,93年結婚,2003生育一女兒,夫妻倆人視女兒為掌上明珠。2015年,王某在外地打工,鄧某則在安陸以打零工。因鄧某無固定的收人,又喜歡打牌,家庭經濟多少有點拮據。為此,夫妻雙方常因家庭瑣事和經濟問題發生爭吵,王某要求離婚。 今年9月我受理案件后,感到王某、鄧某夫妻感情尚好,只是雙方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而要求離婚。想到這,我決定調解此案。 誰知,天有不擇風云。11月16日,我接到鄧某的電話:“肖法官,我不同意離婚,如果法院判決離婚,我就殺死王某。”我向鄧某解釋道:“法院并沒有要判決你們夫妻離婚意思,我們準備做你愛人的思想工作,調解你們的婚姻。”我一方面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趕緊向庭長、分管院長匯報,以防止矛盾的激一會兒,鄧某來到法庭,我了解到鄧某其實不愿意離婚是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給女兒一個溫馨的家的真實想法后,先對鄧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指出其威脅殺害妻子的行為屬于犯罪行為,并指出其在夫妻生活中存在好逸惡勞、好打麻將的錯誤,如果想好好生活,應痛改前非。鄧某說:“我不懂法,以為妻子起訴離婚,法庭就會判決離婚,其實,殺妻子是我當時的氣頭話。”表示愿意改正自己的缺點,與王某好好過日子。做好鄧某的工作后,我又通知王某到庭做工作,告訴她雙方都是50歲的人了,女兒年紀尚小。如果鄧某愿意徹底悔改,應給他一次和好的機會,給女兒一個完整幸福的家。開庭這天,我特意安排鄧某帶上女兒,年幼的女兒見到母親第一句話就是:“媽媽,我要一個完整幸福的家。”經多番做工作,王某對我說:“不是我不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幸福家,是他好逸惡勞、好打牌,不顧我們的家啊!”。鄧某痛哭流涕:“你只要給我這次不離婚機會,我一定痛改前非,為了孩子,為了我們的家,我改!”并寫下保證書,表示愿意改正錯誤;王某默默抹淚,兩人互讓互諒,互相說著感謝的話,王某的女兒見此情景,拉住我的手說:“是您給了我一個完整的家啊!” 這樣,一起可能演變成惡性刑事案件的離婚案件,終于畫上了完美的句號。我也因為成功地勸和了一對夫妻、挽救了一個面臨破碎的家庭、給了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而感到欣慰、自豪!誰說法官沒有快樂呢?我以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為快樂,我以對社會盡微薄之力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