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陽區法院夜晚拘留2“老賴”
4月26日晚,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開展“霹靂執行”專項行動,對2名拖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書的“老賴”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促使其中1人當晚履行義務。
2850元借款拖欠近兩年,司法拘留后當即履行
李某和朱某均是某物流公司職工。2015年5月,朱某向李某借款2850元,不久后就從公司離職,而借款一直沒有歸還。李某向朱某催要無果,于2016年9月向漢陽法院起訴,要求朱某立即償還借款,法院判決支持了李某的請求。
判決后,朱某以還沒有找到工作、家中有孩子要撫養等理由拖延履行還款義務。2017年1月,李某向漢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朱某稱找到工作后馬上還錢,但直到4月沒有履行。4月26日晚上六時許,漢陽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蘇文暉帶領執行干警和法警,前往朱某家中,依法對朱某進行司法拘留。朱某被采取強制措施后,認識到自己不履行生效判決行為的錯誤,當晚即聯系親屬來法院,將欠款還清,法院遂解除對朱某的強制措施。
瞞著家人對外借債,拒不履行判決被拘留
張某與陳某在2012年認識,同年張某謊稱自己未婚并向陳某多次借款數萬元。2013年,張某的妻子發現了張某的債務問題,多次要求雙方停止交往并要求陳某停止向張某借款,但張某和陳某對此不予理會。2016年2月,張某在陳某制作的借條上簽名捺印,承諾在2016年3月31日前歸還自2012年6月起的各次借款共計50萬元,但張某未履行該借條。2016年10月,陳某向漢陽法院起訴,要求張某和其妻子共同償還這50萬元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法院判決張某向陳某返還借款50萬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由于張某未履行生效判決書,陳某于2017年1月向漢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張某仍然不履行還款義務,執行法官亦多次聯系張某未果。2017年4月26日晚九點半,漢陽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蘇文暉帶領執行干警和法警,前往張某家中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在等待一個小時后,張某回到家里,陳某提出希望能與張某和解,但雙方未能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法官即依法對張某進行司法拘留。
此外,漢陽法院還前往一起侵權責任糾紛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家中尋找被執行人,被執行人不在家,該院將依法進一步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