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法院聯手,護一江清水向北流
——鄂豫陜法院建立環丹江口水庫環資審判協作機制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4月28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推動下,湖北、河南、陜西三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丹江口共同簽署《關于環丹江口水庫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建立環丹江口水庫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
丹江口水庫位于漢江中上游,是國家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地,橫跨湖北、河南兩省,水源地位于陜西省,湖泊、河流之間聯動性及互補性強。《協議》明確,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系統保護、高效務實原則,全面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建立鄂豫陜三省高級人民法院間的常態化協作工作機制,協調解決環丹江口水庫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重大事項,合力保護丹江口水庫水安全和生態安全,為丹江口庫區高質量綠色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協議》提出,要制定長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協作工作制度,針對丹江口水庫環境資源審判特點和存在的實際問題,共同制定相關制度,適用于協作區內各人民法院;要構建環丹江口水庫環境資源審判協作平臺,形成協作法院之間委托送達、委托取證、委托執行和信息共享機制;對于跨省級行政區域的重大、敏感或疑難、復雜案件進行個案會商,協調解決區域矛盾,根據案件需要可以召開臨時會議對某些特殊事項進行會商。
在具體協作事項方面,《協議》提出,要推進構建重大環境資源案件跨行政區劃審理的專門管轄機制;要積極開展執行事務協作,逐步形成人民法院間常態化、長效性的事務協作工作機制。同時加強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審理,推進量刑規范,制定丹江口水庫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等犯罪案件的量刑參考意見,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和裁判尺度。
此外,為完善環境資源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協議》強調,法院要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及相關行政機關在保護環境資源工作中的協作配合,建立環丹江口水庫環境資源行政執法與司法信息共享、聯席會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等聯動工作機制。
2018年4月24日至28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考察長江經濟帶發展。26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在武漢主持召開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為長江經濟帶發展把脈問診、定向領航。3年來,湖北法院始終牢記習總書記的囑托,切實增強服務和保障長江生態文明建設的責任感、使命感,堅決扛起守護綠水青山的司法擔當,為長江大保護貢獻湖北司法力量。
2018年至2020年,我省法院共審理涉長江一審刑事案件4648件,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狩獵、非法采砂、污染環境等犯罪行為,為“長江十年禁漁”保駕護航,對破壞長江生態環境犯罪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共審理涉長江一審民事案件7662件,促進長江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共審理涉長江一審行政案件3241件,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共受理檢察機關及社會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820件,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公共利益。在審判工作中,各地法院秉持恢復性司法理念,積極運用補種復綠、增殖放流等責任承擔方式,做到懲治違法犯罪、修復生態環境、賠償經濟損失多管齊下,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賀榮出席會議并講話。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胡志強致辭。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吳道喜致辭。
湖北、河南、陜西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游勸榮、胡道才、李智出席會議并介紹交流工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第四巡回法庭、第六巡回法庭、湖北省人大有關部門領導,湖北、河南、陜西法院、十堰市委和有關單位同志參加會議。部分在鄂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代表受邀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