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容區法院公開審理張永剛等15人涉黑案
12月5日,鄂州市華容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張永剛等15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以來,被告人張永剛糾集其弟張小剛、其子張力,并網羅“兩勞釋放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通過實施敲詐勒索非法采砂船主、打砸他人采砂船等違法犯罪行為,壟斷長江泥磯段的非法采砂市場,逐步形成以張永剛為組織、領導者,張小剛為骨干成員,張力等為積極參加者,袁俊杰等為一般參加者的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永剛等人藐視國家法律、非法聚集形成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它手段,獲取巨額經濟利益,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并通過暴力、威脅、滋擾、打砸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在華容區長江泥磯水域,對非法采砂行業形成了非法控制,嚴重影響了段店鎮的道路建設、房地產開發行業,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秩序。公訴機關提請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采礦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等罪名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該案系省掃黑辦交辦、市級掛牌督辦案件,社會影響大,群眾關注度高。為確保庭審順利進行,市、區兩級政法委牽頭,市、區掃黑辦、宣傳部、政法機關等單位協同配合,成立庭審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共計投入警車11輛,通訊車1輛,救護車1輛,電力保障車1輛,警力120人,工作人員100余人全程參與庭審保障。
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利,保證庭審高效順利進行,該案由3名審判員加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制合議庭開庭審理,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指派辯護人參加訴訟。
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媒體記者、被告人親屬等約120人觀摩和旁聽案件審理,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