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一男子為講“義氣”釀大禍
作者: 冉利咸/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5-25 訪問次數:3945
近日,利川市法院對一起窩藏、隱瞞、轉移毒品案一審宣判,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9月初,被告人黃某同意汪某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內暫住,爾后,發現汪某吸食并販賣毒品。同年9月25日凌晨,黃某在租住屋內接到汪某的電話,“有人要來拿‘貨’,你幫忙交給他就行了,錢各是收了的。”被告人黃某知道“貨”就是冰毒,放在汪某的臥室。此時,有人敲門,因被告人黃某詢問是誰后無人應答,通話中的汪某感覺不對勁,就叫黃某先別開門,將放在臥室用白色盒子裝好的冰毒扔掉。被告人黃某遂將裝有冰毒的白色盒子從租住房南側窗戶扔出,民警破門而入將其抓獲。
民警在被告人黃某的指認下將盒子打開,發現盒內裝有12袋小包白色可疑晶體。經扣押后稱量,疑似毒品“冰毒”的晶體顆粒狀物重量為53.02克。經檢驗,該晶體顆粒狀物含有“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當日上午,被告人黃某配合公安機關成功抓獲汪某。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行為已構成窩藏、隱瞞、轉移毒品罪。綜合其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判決。
編輯: 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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