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區法院執行懸賞公告初顯效
近日,被執行人蘇某某迫于執行懸賞公告壓力,主動到荊州市荊州區人民法院履行一起長達三年之久的未執行案件,并按照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
2013年8月12日,申請執行人陳某某向荊州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荊州市某賓館有限公司支付貨款103250元,并承擔案件訴訟費及執行費。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人員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要求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未自覺履行。經查明,被執行人荊州某賓館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處于閑置狀態,無財產可供執行。隨后,執行人員多次給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某做思想工作,敦促其自覺履行義務,胡某某表示其系該公司的名譽法定代表人,無法解決本案的執行事宜,以軟拖硬抗的方式與執行人員周旋。針對上述情況,執行人員于2014年1月27日對胡某某進行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間,胡某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先期支付8000元,余款由蘇某某進行擔保,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對胡某某的司法拘留措施。約定還款時間到期后,被執行人荊州市某賓館有限公司及蘇某某均未按協議履行義務,荊州區法院于2014年10月23日依法追加擔保人蘇某某為本案的被執行人,2014年12月2日通知蘇某某按要求履行擔保責任,蘇某某于當天與申請執行人陳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于當天給付申請執行人20000元,約定余款在2015年12月30日前給付完畢。和解協議約定還款期限逾期后,被執行人荊州市某賓館有限公司及蘇某某均未按協議履行,造成該案一直未執結。
針對被執行人荊州市某賓館有限公司及蘇某某一直拖延阻礙法院執行,荊州區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荊州市某賓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及蘇某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今年六月份以來,荊州區法院重拳鐵腕,打擊“老賴”,在城區、鄉鎮人流密集公共場所集中張貼100份執行懸賞公告,對包括蘇某某在內的9名“老賴”的姓名、照片、家庭住址、欠款金額等信息進行曝光。9月14日,被執行人蘇某某迫于親友及生意伙伴的壓力,主動到法院與申請執行人進行協商,并當場履行全部義務。至此,該案件圓滿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