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法院“亮劍”虛假訴訟
作者: 秦川/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6-07 訪問次數:2520

6月5日,咸豐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一起虛假訴訟案件,二虛假訴訟當事人王某、李某分別被處以3000元和10000元罰款。
2015年6月23日,王某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向咸豐縣人民法院起訴李某,以套取被咸豐法院另案查封拍賣的李某房產款項。被告到庭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李某支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人民幣75萬元。該院依法制作了調解書,王某隨后申請執行。法院發現本案有虛假訴訟的嫌疑,依法對本案終結執行。
經檢察院建議,咸豐法院決定對此案進行再審,經查明:王某與李某系朋友關系。2015年初,李某找到王某,稱因欠他人債務,其房屋已經被咸豐縣人民法院拍賣,雙方商量由王某向法院起訴,將欠王某的債務虛增為75萬元,通過王某起訴,企圖將法院拍賣的房款領走一部分,為了達到目的,李某、王某還偽造了共計75萬元的兩張欠條。
王某、李某惡意串通、偽造證據,虛構案件事實,借用合法民事程序謀求非法利益,其行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的指導意見》中關于虛假訴訟的要素,是虛假訴訟行為。我院依法撤銷原審調解書,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并對王某處以3000元罰款,對李某處以10000元罰款。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