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亮、董錚、劉磊三案一審公開宣判
發布時間:2024-03-26 訪問次數:10895
2024年3月26日上午,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嘉魚縣人民法院分別對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部長陳永亮受賄、行賄案,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受賄案和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受賄、行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陳永亮以受賄罪、行賄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二十萬元;對被告人董錚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被告人劉磊以受賄罪、行賄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三被告人受賄違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編輯: 鄧昭玲 曹波
文章出處: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