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多元解紛合力 打造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湖北樣板”
——湖北省法院與14家合作單位召開“總對總”工作座談會
人民法院和各合作單位如何進一步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如何進一步共同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如何進一步密切合作,推動“總對總”工作在湖北高質量發展?4月28日,湖北省法院邀請14家合作單位座談,總結“總對總”工作成果,交流做法經驗,共商推動“總對總”工作高質量發展。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出席并講話。
會上,省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程良勝,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胡甲文,省歸國華僑聯合會黨組成員、副主席王慧萍,省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成員、副理事長許立橋,省工商業聯合會副主席李彩云,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二級巡視員鄭袁鴻,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一丹,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二級巡視員盧修華,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周發福,中國人民銀行湖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劉紹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詠,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投資者保護工作處處長余濤,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梁紹斌,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湖北省調解辦公室主任王雪分別總結交流了近年來在“總對總”工作實踐中取得的成績和經驗,客觀分析了改革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省人大代表張淑珍、省政協委員上官莉娜應邀參加會議,分別從微觀社會治理、宏觀面制度設計等視角就“總對總”工作提出了意見建議。
省委政法委副書記魏月明在講話中指出,“總對總”機制是一個適合中國國情、深受人民群眾歡迎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是一條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新路子,是一種以訴調對接方式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的手段,是經受住實踐檢驗能夠有效處理矛盾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好辦法。下一步要落實各方責任,在繼續增量擴面上下功夫,擴大解紛朋友圈、輻射面,覆蓋更多地方、延伸到基層一線;在向前延伸上下功夫,加強矛盾調處中心、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發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以及態勢研判預警等功能;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聚合各方面資源力量,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在做優做強上下功夫,持續加強業務培訓、業務指導,做強專業化調解隊伍、做優銜接機制、做優調解品牌。
游勸榮指出,近年來湖北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在省委政法委、各合作單位、其他有關單位及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關心支持和大力幫助下,主動適應經濟發展變化新要求,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陸續與各合作單位建立糾紛解決合作機制,持續以制度建設推動解紛機制更加健全,以創新驅動推動解紛路徑更加多元,以共研會商推動解紛合作更加緊密,以協作聯動推動解紛保障更加充分,“總對總”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多項工作走在全國法院前列。
游勸榮代表省法院黨組,向省委政法委、各合作單位、各位代表委員長期以來給予湖北法院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幫助,特別是對“總對總”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謝,向無私奉獻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一線的廣大法院干警、各合作單位工作人員、調解員表示誠摯的慰問。
游勸榮指出,與黨中央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湖北法院的“總對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需要加以改進完善的地方:各地區“總對總”機制運行存在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部分法院存在工作推動主動性不強、矛盾糾紛化解質效不高、與“總對總”合作單位協調溝通不暢等問題。當前矛盾糾紛多元調解工作與專業化、規范化、科學化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
游勸榮強調,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總對總”工作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全省各級法院要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總對總”多元調解機制是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厚植黨的執政根基的重要途徑,是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降低企業訴訟成本、提升司法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是高效便民化解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路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決策部署,在省委堅強領導下,與各有關單位健全協作機制、密切工作協同、精準委派委托、加強數據會商,做實訴調對接,形成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的強大合力,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動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設貢獻司法力量。
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全省各級法院要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與司法行政機關、“總對總”合作單位、相關調解組織一起,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運用調解方式化解矛盾糾紛,讓更多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解決在萌芽。要致力于在一審階段實質化解矛盾糾紛,提升一審服判息訴率,減少二審、再審、涉訴信訪等衍生案件發生,避免一個糾紛引發多個訴訟,盡最大可能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
要進一步強化溝通,推動構建中國特色“總對總”多元解紛新格局。要加強組織領導,高位推動,主動加強與同級合作部門溝通聯絡,建立會商機制,全面激活與各合作單位的“總對總”訴調對接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訴調對接聯動,充分發揮合力,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實質性化解。要加強對非訴解紛力量的業務指導,開展針對性的政策業務法律培訓和調解實務培訓,通過定期培訓和個案指導提升調解隊伍專業化、規范化水平,幫助和規范各方力量在法治軌道上參與解決糾紛。要進一步加強工作保障,切實加強人、財、物和信息技術的保障力度,助推“總對總”工作提質增效。
各級法院要充分履行審判職能,發揮好主渠道作用。要加大對調解組織自行受理調解案件的支持保障力度,暢通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程序,對于已經達成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及時進行司法確認。要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執行調解自愿原則,對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及時登記立案,防止久調不決、不審。
游勸榮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干警要虛心學習各行業領域調解人員的敬業精神、優良作風,虛心學習他們精湛的專業知識、扎實的群眾工作能力和高效的工作方法。希望各位代表委員、各合作單位對法院工作多批評、多監督、多提寶貴意見,幫助法院改進工作,提升化解矛盾糾紛和服務人民群眾的能力水平,共同打造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的“湖北樣板”。
會上,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秋隆通報了湖北法院“總對總”工作開展情況。武漢中院、襄陽中院分別介紹了“總對總”工作經驗。
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覃文萍主持會議。“總對總”合作單位、省法院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據悉,湖北省法院自2019年探索推進“總對總”多元解紛工作以來,已與14家單位建立訴調對接合作機制,“總對總”調解組織和調解員數量從2020年初的20家、92人,增長到目前的1481家、2665人,分別增長了73倍和28倍。2023年全省“總對總”受理調解案件結案數56023件,調解成功率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