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法院公開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
作者: 范丹 發布時間:2018-11-12 訪問次數:5035
11月9日上午,赤壁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余某涉嫌污染環境罪一案,這是赤壁市首例環境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7年5月25日,余某在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某機械制造廠,同年12月,余某租用陳某在赤壁某地的養雞場,從事電鍍機械零部件加工。該機械制造廠系余某獨資投資興辦的非公司私營企業,投資人余某違反國家相關環保法規定,沒有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證,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也未按環保要求配備污染治理設施,而利用更無任何防滲漏設施的廠車間總排口和滲坑,超標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水。經赤壁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監測,該廠排放的廢水中鉛、鉻、鋅、六價鉻PH值均超標,且六價鉻離子等有毒害化合物直接排放,對環境、人類危害極大。案發后,被告人余某并未采取處置、治理措施,消除因其非法生產所產生的污染,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于受侵害狀態。
赤壁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余某的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向本院提起公訴,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本院依法判令被告人消除危險,承擔危險廢物處置及水土修復費用60.24萬元,并支付本案鑒定評估等費用1萬元。
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結合環境公益訴訟的特點,合議庭將保護生態環境等理念貫穿于整個庭審當中。
該案將擇期宣判。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