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執行僵局 化解執行難題
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確保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落地落實,各級法院扎實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實踐理念,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凝心聚力為民辦實事,切實解決執行難題。
重壓敦促 打破執行僵局
近日,宜昌市宜都法院執結了一件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為申請執行人邱某、施某將50萬元的工傷保險待遇賠償款執行到位。2014年,邱某的丈夫、施某的父親施某甲在被執行人宜都市某勞務公司工作期間,于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死亡,被依法認定為工亡,但該勞務公司并未為施某甲交納工傷保險。宜都法院于2018年7月判決該勞務公司賠償邱某、施某喪葬補助金16515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539100元,兩項合計555615元。判決生效后勞務公司并未給付賠償款,2019年6月邱某、施某向宜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調查,被執行人某勞務公司無銀行存款,也無固定資產可供執行。法院到股東戶籍地未找到本人,申請執行人也未能向法院提供公司的財產線索和股東下落。為了打破執行僵局,執行人員繼續對被執行人宜都市某勞務公司進行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執行干警發現該公司成立時的股東馬某和趙某有抽逃出資的行為,遂通過執行異議程序追加馬某、趙某為被執行人,對馬某、趙某的財產采取了執行保全措施。馬某、趙某因受到執行壓力,主動要求進行協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馬某、趙某一次性向申請執行人邱某、施某支付50萬元賠償款,案子糾紛全部了結。
開展集中執行活動
4月19日至20日,咸寧市赤壁法院執行局聯合法警大隊組織執行干警開展集中執行活動。早上六點三十分,十余名干警兵分兩路,有條不紊地開展行動。截至20日下午17:00,共依法拘傳10名被執行人,經過干警的釋法明理,2名被執行人全部履行義務,6名被執行人部分履行并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執行到位標的額達305000元。拒不履行義務的2名被執行人,在進行核酸檢測以及體檢后,晚上七點多被送至拘留所。積極調解 化解執行難題
“現在不是被執行人有錢不還,而是的確沒有償還能力,請你相信我們維護公平正義的決心,一定能找到解決辦法。”面對執行申請人的誤解,黃岡市羅田法院的法官耐心進行解釋。葉某駕駛車輛將余某撞傷,經交警認定由葉某負全責。余某后向法院起訴葉某,法院判決葉某賠償余某各項經濟損失共20多萬元。在案件執行階段,經法院多方調查,確認被執行人葉某為貧困戶、無財產可供執行,依法進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為更好的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承辦法官將被執行人葉某的財產狀況告知申請人余某,并向余某解釋“執行不能”與“執行難”的區別,聯系當地人民調解員、村委干部、政府扶貧干部參與案件調解。最后,雙方達成和解,被執行人葉某通過自己務工和親戚朋友的幫助,履行了全部標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