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① | 陶店法庭:推行“三優”工作法 促涉農糾紛源頭化解
【開欄語】近年來,湖北全省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大會和全國調解工作會議精神,積極順應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公正司法、能動履職,廣泛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為更好宣傳全省法院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經驗,湖北高院微信公眾號即日起開設“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專欄。
“本來我準備起訴他的,沒想到通過調解更快,而且經過法庭確認后效果跟判決一樣,我非常滿意!”村民陳某感嘆道。
近日,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陶店人民法庭轄區的同村村民陳某、孫某因相鄰房屋屋檐滴水問題發生爭執,引發肢體沖突,造成陳某受傷。法官第一時間介入調查,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法庭”解紛模式,聯合人民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經引導釋明,自愿向陶店法庭申請司法確認。
此次糾紛的圓滿化解,是陶店法庭全面推進構筑覆蓋基層的訴源治理網絡的工作成效之一。陶店法庭根植于鄉村沃土,始終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持續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聚焦能動司法,堅持預防優先、調解優先、服務優質,深入推進涉農糾紛多元化解“三優”工作法,努力實現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
堅持預防優先 打造訴源治理“同心圓”
陶店法庭積極融入訴源治理,排查矛盾糾紛。作為黃州區唯一的農村法庭,陶店法庭在轄區設立了3個巡回審判點、2個訴訟服務站,定期上門提供訴訟服務。同時,持續推進“人民調解委員會+法庭”解紛模式,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支持,加大與政法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的溝通協作力度,建立法官聯系、指導各鎮調委會制度和訴訟案件委托人民調解機制,暢通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和訴訟程序銜接機制,讓小糾紛駛入了訴前“快車道”。
堅持調解優先 打造家門口的“解憂站”
陶店法庭推進“立調”一體化,努力減輕人民群眾訴累。為方便群眾訴訟,全面推進法庭一站式訴訟服務體系建設,設立立案窗口受理民事案件,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引導、案件查詢、信訪接待、判后答疑等集成式服務,當事人僅需進“一道門”,便可走完立案、繳費、調解、開庭、宣判等民事訴訟流程,真正做到了在“家門口”訴訟,先后高效辦理民事案件751件。堅持對案件進行繁簡分流,對于事實清楚、標的額較小等涉農糾紛案件,積極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非訴方式解決矛盾。對于成訴糾紛,認真貫徹落實“兩個轉化”理念,把“硬理論”轉化成“活方法”,圍繞矛盾焦點,優先適用調解,通過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打開當事人的心結,把“冷處理”轉化成“熱服務”,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堅持服務優質 爭做鄉村振興“排頭兵”
陶店法庭主動融入基層共治,助力鄉村振興發展。注重發揮司法建議作用,根據典型案件暴露的基層治理的突出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和部門提出司法建議,指導各行政村修訂村規民約,積極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法庭工作人員堅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選取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等典型涉農糾紛案件,開展巡回審判,精準開展普法宣傳,起到了“辦一案、帶一片、教一方”的良好效果。堅持與轄區各村委會聯系,以群眾“點單”、法院“上菜”方式,收集群眾最想了解的法律知識,通過“村灣夜話”“普法宣講”“鄉村走訪”等形式開展法治宣講,使習近平法治思想真正飛入尋常百姓家,有力助推了法治社會建設。
行穩才能致遠。陶店法庭將堅持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活動,不斷探索便利解紛的新途徑,延伸法治宣傳的觸角,拓寬多元解紛機制,凝聚訴源治理合力,通過共建共治共享,努力實現糾紛共解、效果共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