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司法“店小二” 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力量
湖北法院堅持把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當好司法“店小二”,打出了服務企業創新發展的系列“組合拳”,努力為優化湖北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審判力量。
率先行動 千方百計服務市場主體
游勸榮院長走訪鄂州市臨空經濟區產業展示中心
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怎么樣,市場主體的感受最直觀。湖北高院黨組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多次赴有關企業走訪調研,征求企業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建議。
游勸榮院長走訪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
省高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帶隊,先后到在漢異地商會、武漢銳科光纖激光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湖北銀保監局、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和在漢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走訪調研,征求意見建議,共商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理清全省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思路,找準法院服務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著力點。
湖北高院與湖北銀保監局建立聯系協調工作機制
敢為人先 多策并舉加強制度保障
2020年,省高院在全國法院系統首創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從立案、保全、審理、執行、司法公開和審限管理等各環節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選擇恰當的審判執行時機和司法手段方式,努力把司法辦案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2021年,省高院組織全省法院深入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活動,并研究出臺了《湖北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和湖北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評分細則》《服務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工作指引》《全省法院發揮行政審判職能服務營商環境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被訴行政行為影響營商環境評估辦法(試行)》《關于規范破產案件簡化審理服務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指引(試行)》等一系列優化營商環境的制度,建立了優化營商環境“紅黑榜”,先后發布“紅黑榜”典型案例等35個,并對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重大問題實行“一票否決”,約談年終考核位列后3位的中級法院、后10位的基層法院主要負責人,持續加強對全省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引領、監督和管理工作,確保了省高院關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各項部署能夠落地見效。
全省各中基層法院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建設者、案案都是營商環境試金石”意識,堅決貫徹落實省高院的工作部署,結合審判執行工作實際,細化各項制度措施,鄂州中院制定《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操作指引》,漢江中院出臺《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細則》,黃岡中院出臺《關于對涉企案件實行經濟影響評估的實施辦法》,襄陽中院將涉企經濟影響評估納入了案件評查范圍……以司法理念更新為營商環境優化暢通了法治的“大門”,為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守正創新 助力企業防范化解風險
湖北法院深入推進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知識產權案件“繁簡分流”、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加強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
省高院堅持以創新方法保護創新,全力服務湖北創新開放發展,先后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制度環境激勵科技創新的建議》《防范化解科技領域重大風險實施方案》等文件,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充分運用司法手段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省高院與工商聯、地方商會、銀行保險監管部門建立常態化溝通聯絡機制,出臺涉企案件投訴聯動工作辦法,編發《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防范問答手冊》,指導民營企業合規經營、化解風險。
各中基層法院也結合轄區實際,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武漢新洲區法院首創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名單制度,黃石、鄂州、黃岡等地法院在審判流程管理系統中嵌入模塊,實行“一案一評估”,有針對性地做好涉企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