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陸區法院強制執行騰退廠房
作者: 楊梅/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11-06 訪問次數:2580
11月2日上午,黃石市下陸區人民法院組織騰退位于老下陸黃荊山,占地2200余平方米的廠房。
該廠房所占土地原屬于黃石某建材有限公司。2008年黃石某化學儀器經營部租下該地建起生產廠房,后期雙方租賃合同期滿,因國家建設需要回收該片土地,廠房必須撤遷。雙方因退還場地、拆遷補償等達不成一致意見,建材公司提起訴訟。
經黃石中院二審調解后,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建材公司愿意分兩次支付62.2萬元補償款給化學儀器經營部。錢款全部到位后化學儀器經營部遲遲未按調解書執行搬遷約定,嚴重影響了黃石市環保和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進行。建材公司于2017年8月向下陸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下陸區法院多次對雙方進行協調、書面告知后,經營部仍拒不履行遷出義務,故該院執行局決定組織警力,對該廠房執行強制騰退平整措施。11月2日當天歷經九個小時,廠房騰退平整完畢,該片土地交還申請人。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