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法院干警耐心析法釋理解決土地承包糾紛
作者: 汪建民 發布時間:2020-06-01 訪問次數:7563
2012年6月8日,某村民委員會經與各承包農戶協商同意后,以某村民委員會名義與某生態農業公司法人雄某簽訂40.1畝土地《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約定年租金為34085元,每月5月18日給付,租賃期限為20年。合同另約定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并處罰金5000元。協議簽訂后,公司法人雄某利用所租土地栽植苗木花卉。至2019年6月17日,某生態農業公司共給付租金84085元,下欠租金154510元。村民們多次到村委會催要租金,村委會找到鎮政府幫助調解,但因雙方之間分歧較大,調解未果,遂釀成糾紛。2019年9月,這起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經法院判決生效后,公司法人雄某遲遲不履行法定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黃岡市麻城法院執行干警楊琦、金焱考慮到該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涉案村民及某村民委員會與公司法人雄某的對立情緒嚴重,為避免矛盾激化升級,第一時間聯系當地村委會實地察看,了解情況。同時上門與被執行人雄某溝通,向其發放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耐心講解法律、政策,告知其如不按時給付租金,將對其實施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人名單。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分別多次與某村民委員會及村民代表溝通,耐心析法釋理,最終雙方達成調解意愿。
5月26日,公司法人雄某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10萬元并當場兌現。今年因疫情影響,被執行人某生態農業公司生產受到很大影響,某村民委員會對余下所欠的租金表示放棄。至此,這起涉眾人數較多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順利執行完畢。
編輯: 程勇 陸明
文章出處: 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