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田法院依法對唐曉龍等22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發布時間:2020-11-03 訪問次數:13530
10月30日,羅田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唐曉龍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唐曉龍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七年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相應罰金;被告單位羅田縣宏新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犯非法采礦罪,判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各被告人在組織中的非法獲利、涉案財物依法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唐曉龍以師徒、親屬關系為基礎,糾集社會閑散人員,擴大勢力,稱霸一方,非法占有、獲取經濟利益,通過開辦隆昌砂站、十里鋪采石場,完成原始資金的積累,組織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聚斂了巨額財產,嚴重破壞了羅田縣城區及周邊的正常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被告人唐曉龍為首的犯罪組織同時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和危害特征,依法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唐曉龍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應當按照其所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他成員應當對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擔相應責任。根據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編輯: 程勇 陸明
文章出處: 羅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