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區法院執結一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
作者: 程作軍 張弓長 發布時間:2019-01-11 訪問次數:5490
近日,孝南區法院在一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執行案件中,通過聯系村委會溝通開展調解,順利執行和解該起案件。
2015年8月,徐某到岳父陳某家中接孩子回武漢上學,與陳某發生矛盾后相互毆打,在打斗過程中陳某持剪刀將徐某面部、身體多處刺傷,造成輕傷一級。經孝南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并賠償徐某各項經濟損失4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陳某未履行賠償,徐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干警了解情況后,發現陳某身患殘疾,且無穩定收入來源。考慮到該案的特殊情形,當事人又都是同村村民,執行干警遂邀請了該村村委會書記一起參與調解。調解中,執行干警和村干部召集雙方當事人及各自親屬到場,村委書記給當事人做調解工作,經過各方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和解,次日陳某全額支付和解賠償金,一起糾紛在村組織的參與調解下終于得到了妥善化解。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