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 | 一封求助函解了“億萬火急”
“每個法官都是營商環境的創造者,每個案件都是營商環境的試金石。”近年來,武漢法院對標全國先進,持續發力,全方位提升司法“用戶體驗”,推動全市法院營商環境工作步入全國前列,為優化武漢市營商環境貢獻司法力量。
2021年9月23日,一起破產清算案件在武漢中院開庭。
服務中小民企,建涉企糾紛調解站
9月15日,因武漢某醫藥公司一位股東轉移股權,可能影響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應另一名股東申請,武漢中院依法凍結了該公司名下價值3.1億元的股權。
10月底,即將臨近股權過戶期限的股東焦急萬分,通過省工商聯向武漢中院“求助”,希望拿出5500萬元現金做擔保,置換被凍結的股權。
收到“求助函”,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立即組織研判案情,當發現“求助人”的要求確屬于法無據的情況下,法官急人之所急,主動作為,多次組織雙方坐下來好好談,不到兩周時間,雙方自愿和解,原告股東向法院主動提出解封,并提交撤訴申請。
2020年,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成立全市首家民營企業矛盾糾紛訴調服務站,至今,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和15家基層法院均已與市、區工商聯建立訴調服務機制。為企業提供定制化服務21次,收集整理企業意見建議及司法服務需求50余個。
加大產權保護力度,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武漢中院出臺《關于在商事審判中依法加強對中小投資者保護的意見》,運用示范判決機制,成功審理武漢某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依法有力保護中小“股民”合法權益,為建設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提供優質司法保障。
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堅決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讓民營企業家專心創業、安心經營。在審理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涉嫌犯合同詐騙罪一案中,二審法官認定原審被告履行合同時雖有一定民事欺騙行為,但不符合合同詐騙罪構成要件,依法改判無罪。
對標全國一流標準,武漢中院每年擬定全市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責任清單,累計下達83項工作項目,完善52項工作制度。
完善破產機制,重振“商業地標”
某地產公司投資建設首義文化廣場地下空間項目,因資金鏈斷裂停工,2017年,千余商鋪購買者訴至法院。
“該項目地處武昌區文化中心,人流量大,具有較高商業價值,有挽救可能。”2018年,武昌區法院裁定對該地產公司重整,聯合政府,引入優質投資人,注資10億元,救活了企業,最大限度維護債權人利益。
近年來,武漢中院設立清算和破產審判庭,主動與政府部門建立、強化聯動機制,聯合市司法局成立武漢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在發揮重整功能,助力“瀕危”企業重返市場方面取得積極成效,如東西湖區法院通過實質合并重整方式,解決吳家山物業公司等七家關聯公司債務危機,900余戶債權人有序獲得清償,盤活近4億元商業地產項目。
此外,武漢法院破產債權爭議訴訟收費“100元”、涉企司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等4個項目被納入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先行試點。
服務區域戰略,護航高質量發展
加快打造“五個中心”,武漢法院積極服務內環金融核心聚集區建設。武昌區法院在湖北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設立金融巡回法庭,運用示范判決機制,成功調解案件2781起,涉及標的額2.5億元,實際履行1.9億元。2019年,江漢區法院獲準組建全省唯一的金融專業審判庭,率先確定LPR適用司法規則、抵押預告登記效力邊界等,引領金融裁判新規則。
在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中,武漢被賦予引領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新使命。
武漢市產業戰略布局,直接影響知識產權案件的類型和分布。作為最高法院開展知識產權案件跨區域管轄工作的首批試點、也是湖北省首家,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在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時,專注于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標準必要專利、生物醫藥等前沿科技領域問題,在樹立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規則秩序方面頗有建樹。
2021年4月,因某公司開發的手機軟件可繞開微信監控系統,查看、收集部分微信用戶的聊天信息,并可對定制手機的微信程序運行進行遠端操控。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認定該公司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其賠償騰訊公司500萬元。該案判決結果在業內引起強烈反響,對規范互聯網行業競爭秩序,引導企業創新行為具有標桿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