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法院宣判“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涉黑案
作者: 黃培英 汪建民 羅先陽 發布時間:2019-04-03 訪問次數:5487
近日,麻城市法院公開開庭對陳國松等20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組織等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陳某等20名被告人被判處13年6個月至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以陳國松為首,以嘉興寄售行為依托的“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與借款人約定高息,先后將余某、劉某、郭某等人砍傷,共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數70余起。該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人身安全、損害了人民群眾財產權利,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陳國松等20名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麻城市法院刑事審判庭準確運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作出宣判。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柯學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