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開庭審理行政公益訴訟案
作者: 彭濤 發布時間:2018-09-19 訪問次數:4271
9月14日上午,洪湖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洪湖市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人,洪湖市國土資源局作為被告參加訴訟,洪湖市國土資源局各分局負責人、各鄉鎮土管所長旁聽了此次庭審。
公益訴訟人訴稱:2015年5月,洪湖市某米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峰口鎮新臺村五組基本農田修建廠房;2015年3月,洪湖市峰口鎮某家庭農場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峰口鎮衛溝村五組基本農田修建倉庫及曬場。洪湖市國土資源局對洪湖市某米業有限公司、洪湖市峰口鎮某家庭農場非法占地行為立案調查后,于2016年1月12日分別作出【2016】2號、【2016】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予以處罰并結案,但目前,該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仍未拆除,土地也未恢復原狀。該院認為洪湖市國土資源局在查處非法占用基本農田過程中,未依法履行職責,致使違法占地情形一直持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洪湖法院在審理該案過程中,充分發揮庭審功能,公開舉證、質證、認證,還原事件真相,讓事實說話。洪湖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人當庭表示,通過此次公益訴訟公開庭審,警醒了全局行政執法人員,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規范行政行為,嚴格執法,盡職履責,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