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凌晨2時,在武漢市青山區法院辦公室、行政科、法警大隊通力協作下,青山法院執行干警對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5月4日晚上7時許,在辦公室加班的執行員接到某案申請執行人的電話,聲稱自己發現被執行人的行蹤下落,并將其控制在硚口區古田二路的某派出所內。接到電話后,執行庭迅速派出三名干警,此時行政科為配合執行“霹靂”行動的24小時備勤車輛已經早早在樓下等候,在夜幕中駛往20公里外的目的地。
與此同時,分管院長第一時間了解情況后,與院辦公室及時協調,充分發揮應急力強、機動性強的優勢,一方面安排人手處理文印事宜,另一方面通知辦公室人員馬上到崗。執行干警在機要員的幫助下辦理了蓋院章的手續,迅速將拘留的相關文書作出。而此時已經是深夜1點鐘。由于該案申請人情緒比較激動,要求盡快對被執行人采取措施,針對這一突發狀況,法警大隊也向執行局增派警力進行支援。在法警大隊的配合下,確保了被執行人在被拘留時前往醫院進行常規檢查過程的順利進行,防止了雙方當事人矛盾激化情況的發生。
至此,在青山法院多個部門的協助支持下,執行局對阻礙執行工作的被執行人迅速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措施,使被執行人在強大的執行警務震懾下,認識到自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