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法院拔除霸塘10余年“釘子戶”
作者: 邢澤亞 王思怡 發布時間:2019-04-09 訪問次數:6159
承包期滿卻拒不歸還,甚至無視法院生效判決書與執行通知書,繼續霸占堰塘違法經營。4月4日,這一“硬杠”司法權威的“釘子戶”被襄陽市襄州區法院依法強制騰退!
早上6點,襄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已經集結完畢,向襄州區石橋鎮小河村進發,強制執行小河村四組與史某某堰塘騰退案。
上午8時,襄州法院強制執行隊伍到達執行現場。各部門人員到位,專業捕魚隊和相關設備準備就緒。按照執行方案分工并清退無關人員之后,執行行動總指揮、襄州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元群一聲令下,強制執行正式開始。
專業捕魚隊登上船只,開始對第一口堰塘中的水產品進行捕撈;近處,各部門工作人員嚴陣以待。執行干警重點對捕撈上來的魚進行清點、分類與稱重。核對后,現場制作執行筆錄。水產局工作人員協助區分魚的種類,物價局工作人員作出魚價結論。
中午,執行干警和工作人員在現場簡單吃過盒飯后,馬上又投入到緊張的執行工作中。為確保無漏網之魚,對堰塘進行了多遍捕撈。
做完善后工作,已經是晚上7時,襄州法院執行干警在夜色中踏上回法院的路。在連續作戰13小時之后,此次強制執行行動圓滿收官。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柯學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