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區法院依法強制騰退房屋
6月29日,荊門市掇刀區法院依法啟動強制執行程序,組織32名執行人員及法警,5名公安干警對被申請人王某的房屋進行強制騰退,在人大代表、新聞媒體及社區居民的監督見證下,經過2個小時的努力,最終將被占房屋騰空后交付給買受人。
原告陳某訴被告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告不服原判決,于2016年10月向荊門中院上訴,市中院審理后依法判決,王某償還陳某借款本金13.785萬元及利息4.915萬元。判決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給付義務。2017年4月,陳某向掇刀區法院申請執行。受理案件后,掇刀區法院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期間,院黨組高度重視,要求執行庭認真組織好該案的執行工作,分管執行的副院長親自參與協調工作,以期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律義務。但被執行人討價還價,最終協商未果。掇刀區法院對王某名下的位于掇刀區城南新區關帝路的一門面房進行評估后組織拍賣,2018年5月,買受人楊某以58萬元競得該門面房。5月14日,掇刀區法院向王某發出強制遷出公告,限令王某于5月21日前騰退該門面房,逾期后,王某仍未騰退,6月27日再次發出通知,要求王某于6月29日到場強制搬出。為穩妥執行該案,分管執行副院長親自負責,抽調法院相關庭室和掇刀公安分局干警組成強制執行專班,多次到現場查看情況,2次召開強制執行協調會議,對該案進行執行風險評估,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預判,針對存在的被執行人對騰退房屋抵觸情緒較大、小區居民集中、街道狹窄不利于執行車輛的停放調配等執行風險和難點,制定了詳盡的執行預案,對可能發生暴力抗拒執行情形作出妥善應對方案。
6月29日9時,掇刀區法院集中力量對王某的房屋進行了強制騰退。市中院領導親臨現場指揮,2位區人大代表、2位社區工作人員應邀參加了執行和監督,荊門電視臺的3位新聞記者進行了全程跟蹤采訪,確保了執行公正、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