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海事審判典型案例
發布時間:2025-01-09 訪問次數:3587
編者按
近年來,湖北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大保護、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充分發揮海事審判職能,為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為發揮典型案例示范效應,彰顯海事司法在促進長江航運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長江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湖北法院在充分總結近三年海事審判工作基礎上,選取了10件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涵蓋了船舶碰撞、多式聯運合同、海洋工程建設合同、船舶保險合同、船員勞務合同、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海事請求保全、環境公益訴訟、海事行政訴訟等多個領域。這些典型案例的發布,有助于進一步完善海事司法裁判規則,規范長江航運貿易活動,擴大海事司法的公信力與影響力,為相關航運貿易市場主體運用法治規則維護自身權益提供了參考。
編輯: 蔡蕾 曹波
文章出處: 省法院民四庭、武漢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