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中院打響“雷霆行動”第一槍
作者: 蔣昊/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3-16 訪問次數:2635
“雷霆行動”,首戰告捷。3月14日,咸寧中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劉某進行司法拘留。
2016年,李某與湖南省邵東縣人劉某等因民間借貸糾紛經市中院依法審結,判決劉某等應向李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700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劉某遲遲不履行法定還款義務。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市中院立案后,立即向劉某等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并組成執行專班多次前往湖南,調查劉某財產情況,積極做劉某工作,力勸劉某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經查,劉某系該省人大代表,專班向該省人大常委會代表任免和選舉工作委員會通報有關情況,相關領導對此十分重視,表示堅決支持法院依法執行。劉某在規定期限內,既未履行法定還款義務,也未向法院報告財產情況。2017年9月,市中院依法將被執行人劉某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對劉某名下六輛高級車輛予以查封。在該省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劉某省人大代表資格后,3月14日,市中院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并追究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刑事責任。
此案是市中院啟動“雷霆行動”以來,取得的首勝。就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增強執行實效,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倪貴武要求,要牢牢把握“十個一批”:一是強制執行一批;二是集中處置一批;三是集中曝光一批;四是媒體跟蹤報道一批;五是拘留罰款一批;六是追究拒不執行刑事責任一批;七是提級交叉一批;八是依法終結執行一批;九是核查退出一批;十是司法救助一批。通過“十個一批”,擴大執行戰果,壯大執行聲勢,提升執行質效。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