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法院5赴重慶執行到位案款
10月12日上午,申請執行人邱氏(湖北)涂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潛江法院送來錦旗:“強制執行出奇招,執法如山顯神效”,感謝該院執行干警5次奔赴重慶市為其執行到位貨款、利息損失近220萬元。
2013年,邱氏(湖北)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涂料公司”)向住所地位于重慶市的某集團公司出售了價值284萬余元的保溫涂料、外墻砂壁等產品。集團公司在支付涂料公司貨款113萬元后,未再履行支付義務。涂料公司于2015年9月訴至該院。該院審理后依法判令集團公司支付涂料公司貨款171萬余元、利息損失3萬余元。判決生效后,集團公司未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涂料公司遂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初期,該院發現集團公司的大部分銀行賬戶已因該公司涉其他執行案件被重慶市多家法院凍結,該院僅依法扣劃了該公司銀行存款40萬元。后通過網上銀行查詢,發現其開設的銀行賬戶僅有少量存款,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但執行干警未放棄,綜合集團公司的經營范圍涵蓋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鋼結構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等情況,干警推斷其可能存在建筑施工合同關系,并可能存在應收工程款,應圍繞其建筑業務開展財產調查。
因此,執行干警來到當地稅務機關,依法查詢了集團公司2016年-2018年的發票使用情況,發現集團公司與重慶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重慶某置業公司、重慶某基礎設施運營公司、重慶某實業公司等10家單位存在建筑施工合同關系,且所涉建筑工程款數額較大。執行干警遂逐一對上述單位走訪、調查,最終確定了集體公司對上述單位享有到期工程款債權。執行干警遂依法提取了集團公司在重慶某運營公司、重慶某實業公司的應收工程款167萬余元,該案得以執行終結。
該案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克服跨省執行、路途遙遠、涉及單位眾多、住所地難找等困難,犧牲周末休息時間,先后5次奔赴重慶市,走訪、調查10多家公司,依法、靈活采取執行措施,最終促成近220萬元的案款及時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