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人獲刑!鄂州法院對這些涉黑涉惡案件集中宣判
12月24日至25日,鄂州市華容區、鄂城兩地法院對3起涉黑涉惡案件開展集中宣判,42名被告人分別獲刑。宣判現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及被告人家屬等參加旁聽。
境外追逃回國受審的萬恒君等15人涉黑案
鄂城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世紀90年代初,被告人萬恒君等人成立名為“東門九虎”的非法社會組織,爭奪鄂州市南門菜場、十字街菜場等地豬皮生意。此后萬恒君網羅多名被告人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謀取高額非法利益,嚴重影響鄂州經濟發展環境。案發后,萬恒君潛逃境外,后被公安機關聯動追逃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萬恒君、余建豐等15人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實施違法犯罪活動28起,聚斂錢財1.3億元,造成11人次輕傷等嚴重后果,共涉及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6個罪名。遂判決被告人萬恒君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追繳、沒收非法利益,返還被害人財產。
張永剛等15人非法采砂危害長江環境資源涉黑案
華容區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永剛為壟斷控制長江泥磯段的非法采砂業,先后將“兩勞”回歸人員、社會閑散人員招至麾下,非法壟斷長江鄂州泥磯段的采砂市場,先后實施17起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利1800余萬元,嚴重危害長江水域生態、航運秩序和堤防安全。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永剛作為組織者、領導者和首要分子,應當對該組織所實施的全部罪行負責,被告人張小剛等14人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犯罪處罰。遂對首犯張永剛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
房地產開發商杜金華等12人涉惡案
鄂城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以來,被告人杜金華為加快飛鵝新天地項目拆遷進度,糾集劉擁軍等人通過采取蹲守、攔截、恐嚇、打砸、強行摁手印、持刀追砍等方式,逼迫被拆遷戶接受拆遷協議,為非作歹、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杜金華系首要分子,應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遂以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1萬元;判處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七個月至九個月不等,追繳相關違法所得。
據悉,中央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鄂州兩級法院堅決擔當司法政治責任,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同步推進“打財斷血”“毀傘破網”和綜合治理,共審結涉黑涉惡案件26件225人,判處5年以上重刑93人,對8人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移交問題線索56條,發出司法建議11件,推動鄂州法治環境持續向好,群眾安全感、滿意度顯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