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法院宣判李磊等18人涉惡案
作者: 張弓長 發布時間:2019-04-02 訪問次數:9078
近日,孝感市孝南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磊等1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磊等社會閑散人員,自2013年10月至2018年3月間,有組織地實施聚眾斗毆1起,強迫交易1起,開設賭場作案1 0起,尋釁滋事作案5起,實施違法行為4起。致輕傷4人、輕微傷6人,嚴重危害了當地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嚴重破壞社會正常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孝南區法院依據審理查明的犯罪事實,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李磊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程某、張某、楊某、殷某某、姚某某等17人決定執行17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對部分被告人處一定數額罰金。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