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1-30 訪問次數:16057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的公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降低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保證正常訴訟秩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和相關法律規定,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法院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公告如下:一、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關閉,暫不在訴訟服務中心受理立案申請。擬到法院申請立案的,建議通過湖北法院訴訟服務網、湖北移動微法院(通過手機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線上渠道進行網上立案。不便網上立案的,建議選擇郵寄方式,將立案申請材料郵寄相關法院。二、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法院信訪大廳關閉,暫不在信訪大廳受理申訴信訪申請。建議有申訴信訪需求的人民群眾通過“給大法官留言”“院長信箱”等系統進行“網訪”或將信訪材料郵寄相關法院。三、暫停所有開庭、調查、聽證等訴訟活動,具體恢復時間視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四、由此引起的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審理期限計算等相關法律問題和審限管理問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精神執行。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積極與當事人進行溝通聯系,既切實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保證正常訴訟秩序,又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風險防控阻擊戰。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訴訟活動和辦理訴訟事務不便,請予諒解。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文章出處: 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