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能償還借款 江燕造船兩艘躉船被依法拍賣
作者: 陳倩 周舉 發布時間:2019-05-14 訪問次數:6551
5月10日,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官來到位于燕磯鎮的湖北江燕造船有限公司,將拍賣的2艘躉船向買受人進行交付。該執行活動圓滿成功。湖北電視臺、央視新聞移動網全程直播了執行活動。
2012年6月18日,湖北江燕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燕公司)與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燕磯信用社(以下簡稱燕磯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約定燕磯信用社向江燕公司提供借款500萬元,期限12個月,江燕公司法人代表林某以個人及其所有的江燕囤1號、2號躉船提供擔保。后因江燕公司逾期未能償還借款本息,燕磯信用社即通知江燕公司該貸款提前到期,并向鄂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法院審理,于2012年12月7日作出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確定江燕公司2013年1月15日償還燕磯信用社本金500萬元及利息。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因江燕公司未按調解書所確定的付款義務履行,經燕磯信用社提出申請,市法院于2013年1月30日立案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期間,被執行人江燕公司無力經營、人去樓空,其相關人員對法院的執行行為均不予理睬。鄂州市法院就執行相關問題多次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武漢海事法院請示和協商,于2019年4月19日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對抵押的2艘躉船予以拍賣,經多輪競價,最終以總價2514228元成交。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柯學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