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青簡 | 博士學位只是“開題”,未來將是漫長的“答辯”
編者按
王曉是第三期“青衿” 案例精研活動的分享人。她從校園到法院,經歷了從“紙上談法”到“案中悟法”的蛻變,她認識到再深厚的學術積淀,都需在司法實踐的熔爐中反復淬煉;再前沿的法學理論,終要在審判一線接受檢驗。博士學位只是法律職業的起點,而司法實踐才是長期挑戰;每一次庭審、每一份文書、每一個案件,都是需要用心書寫的“答辯現場”。
深挖案例規則價值 強化司法引領作用
進法院工作前,我曾有過一段高校教學經歷,學習和工作始終是圍繞理論展開的。那時的我,對法律的理解還停留在書本和理論層面,對法律在現實社會中的應用和影響,認識還不深切。直到進入省法院,我才意識到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鴻溝。在這里,法律是活生生的,每一個案件背后都有著復雜的人性和社會現實。法律條文只是解決問題的工具,而如何運用這些工具,則需要法官的智慧和經驗。正是這份從實踐中淬煉出的深刻認知,成為了我投入案例編寫工作的動力。在案例編寫中,我意識到案例絕非簡單的案情復述或法條堆砌,而是對文書中潛藏的司法技藝的精準呈現,是在總結過去,更是在塑造以“類案同判”為核心的法律適用藍圖。
選案:鎖定四類關鍵案件
一是新法適用案件。將新法適用類型的案件篩選出來并提煉總結,不僅能夠指引當事人適應新的行為規范,而且能夠引導法官在適用新法時更加從容不迫。如海事糾紛區際管轄沖突案因適用2024年《民事訴訟法》新增的“不方便法院原則”,成功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審判典型案例,可見新法運用是案例“加分項”。
二是民生熱點案件。國家政策調整、民眾關切及社會輿論聚焦的熱點事件,是極具價值的案例素材。如離婚財產分割、工傷保險賠付等涉眾型民生糾紛,因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天然具備高關注度。此外,還需關注各審判領域的熱點案件。如海事審判中的內河船員工傷問題,全國100余萬內河船員構成龐大且關鍵的社會群體,其權益保障直接影響內河航運經濟乃至長江經濟帶建設成效,此類案件的示范引領作用尤為突出。
三是填補法律漏洞案件。當司法機關通過對大量案例的系統性總結與提煉,清晰地揭示出現行法律框架已無力有效解決某一類普遍性問題時,便構成了啟動立法程序、創設或修改規則的直接動因。這種類型的案例清晰地展現了司法裁判對立法活動的實證支撐與推動作用。因此,面對諸如《海商法》不適用于內河運輸、“兩規”(《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廢止所導致的內河糾紛法律空白,運用法律原則填補漏洞的案件就極具示范價值。
四是有爭議的案件。以我庭審理的一起涉外糾紛為例,案件中外幣利息的計算標準長期困擾著各級法院。我們在審理過程中敏銳地抓住這一普遍性難題,通過審委會討論后向最高人民法院請示。最高人民法院經調研,確認該問題在全國范圍內具有普遍指導意義,及時作出批復予以明確。我庭也根據該批復積極將此案例編報入庫。
識案:深刻認識案例背后的規則價值
一是深度參與案件全流程。由于缺乏案件親歷性,非承辦人員在編寫案例時往往面臨認知局限。對此,我們要全面梳理案件材料,系統閱卷,準確把握案件事實脈絡,厘清當事人爭議焦點,并重點關注法官的裁判思路和司法回應。還要定期與承辦法官、合議庭成員進行交流,探究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裁判思路軌跡。這種交流不能僅局限于結論性意見,更要關注裁判者的心證歷程。就我而言,每次參與案件,總會有意地從法官的角度去審視當事人的訴辯主張,進而形成自己的判斷。
二是緊扣政策與社會關切。好的案例,往往承載著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實施和社會關切的回應,可以在裁判文書之外講清楚法律條文以外更多的“理”和“情”。因此,編撰案例的過程中,不僅要吃透案情和法律依據,還要緊扣政策部署和社會關切。我習慣關注學習黨中央決策部署,關注勞動者權益保護、老年人贍養等方面的政策文件,遇到相關的具體案例時,總會深入了解一下背后的立法初衷、政策出臺背景、社會關注點,這樣才能全方位認識一個案例。
三是關注所在領域的法律動態及學術理論成果。案例是動態的知識載體,關注法律動態可以更加精準地理解裁判規則背后的理論基礎,最新的學術成果還可作為法律解釋方法為案例撰寫提供技術支撐。如依托中歐班列產生的鐵路運單作為一種創新型單證,能否參照海運提單,具有物權憑證屬性,實踐中一直爭論不斷,參照有關學術理論成果進行理解,不僅有助于厘清個案裁判思路,還為有關類案裁判規則的提煉提供了理論依據。
寫案:以簡潔筆觸呈現實務價值
一是勤于積累素材。作為法官助理,我很熱愛案例編寫工作,因為這能讓我深度參與案件審理的全過程。這一過程不僅便于系統記錄辦案心得與體會,更能促成對法律問題的主動認知與思維閉環。比如,在處理“水上作業責任判定必須充分考慮船員特殊作業環境”這類實務問題時,這些源自審判實踐的經驗總結,為后續的案例分析與規則提煉提供了具象支撐。
二是善于借力。僅憑一個人的力量,很難在案例編寫工作中出成效,我在案例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績,實際上是全庭干警協力合作的結果。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我們會對具有培育潛力的案件進行甄選,并實施全流程培育機制。從立案啟動、庭審推進到文書撰寫均實施跟蹤式指導與精細化質量管控。進入案例編寫階段后,與承辦法官甚至合議庭的深度溝通至關重要。針對新型、疑難案件,我們還會積極向資深法官、兄弟法院咨詢請教,并借助外部智力資源,征詢專家學者建議,著力突顯案例的裁判要旨及其社會價值。
三是破除完美主義,先完成再完善。完成比完美重要,先構建框架再逐步細化修改。每個案例的編寫,都是參與社會治理的一塊基石,只要持續積累與完善,終將鋪就通往目標的道路。案例雖然微小,但每個案例都可能推動行業規范變革、引導規則建立,甚至可能如首例“鐵路提單物權糾紛案”那樣,成為推動《可轉讓貨物單證公約》起草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