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一頓火鍋可解決不了!
喜劇懸疑電影
《沒有一頓火鍋解決不了的事》
講述了四個互不相識的人
帶著不同的故事和目的
在戲院相遇
意外牽扯進一樁“命案”
一頓熱辣滾燙的火鍋翻滾著人性的貪婪、復雜
連環逆轉讓四人身份浮出水面
欲望誘惑與良知善念交織
四人最終在向善的抉擇中
完成自我救贖
這部電影雖然備受爭議
但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識點值得我們學習和反思
劇情回顧
九餅、幺雞、發財、七萬聽說老付收受很多賄賂,決定“替天行道”,去他家里把錢都偷回來,一番周折之后,錢偷回來了。
1九餅、幺雞、發財、七萬四人是否涉嫌構成盜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規定的“盜竊”,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關于盜竊數額的具體認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九餅、幺雞、發財、七萬四人進入老付的家中偷竊金錢,屬于入戶盜竊,且屬數額特別巨大。
劇情回顧
九餅為了避免房子被拆遷,上門給拆遷辦主任老付20萬運作,老付收了錢后告訴九餅,自己運作不了,錢也退還不了。
1九餅是否構成行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款對“行賄罪”下了定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這里所規定的“謀取不正當利益”,既包括謀取的利益是違反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也包括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的情況。如果行為人謀取的利益是正當的,迫于某種壓力或屈于慣例不得已而為之的,則不構成本款所說的行賄罪。
九餅深夜登門造訪拆遷辦付主任,將20萬現金(劇情后來交代是一塊水貨手表)送給付主任是為了避免房子被拆遷,這就屬于追求不法利益,行賄3萬元以上的,構成行賄罪,行賄罪是行為犯,不要求他追求的不法利益最終實現。
但是劇情發生轉折,九餅的房子屬于保護建筑,本來就不需要動遷,老付為了收錢向九餅隱瞞了這件事情,讓九餅誤以為自己的房子要動遷。因為行賄罪必須是以追求不正當利益為目的,九餅的房子根據政策不需要動遷,客觀上不存在不正當利益,且九餅送的水貨手表價值不達30000元,因此,九餅不構成行賄罪。
2老付受賄罪成立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對“受賄罪”下了定義:“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這就要求受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這里所說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范圍內的權力,即自己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種公共事務的職權所造成的便利條件。至于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正當,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實現,不影響受賄罪的成立。
如果九餅的房子需要動遷的情況下,老付收受的是九餅的20萬,不管老付有沒有實際運作,老付都構成受賄罪。但是,劇情里老付并不是幫助九餅謀取利益,而是明知九餅的房子不會拆遷的情況下,利用九餅的錯誤認識,收取財物,這屬于虛構事實騙取財物,可能構成詐騙罪。由于九餅實際上沒有送20萬而是送的一只價值幾百元的水貨手表,達不到詐騙的最低金額,因此,屬于詐騙罪未遂。
劇情回顧
幺雞發現老付在她的酒里下了不明粉末,趁著老付不注意,把兩個人的酒杯互換,結果導致老付“死亡”(實際上是昏迷),后來幺雞想方設法讓九餅、發財、七萬發現老付“尸體”,讓大家一起毀尸滅跡。
1如果老付在喝下酒后真的死亡了,幺雞構成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罪嗎?
無論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在主觀上是有故意的,幺雞并不知道粉末是什么性質、會造成什么后果,她在發現自己的酒被下了藥后,用換酒杯的方式讓自己脫險,雖然客觀上造成了老付的“死亡”(實際上是昏迷),主觀上并沒有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的想法,因此,幺雞不構成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罪。
2幺雞毀尸滅跡的行為,構成什么罪?
如果老付真的死亡,四人雖然無意將老付“尸體”從其家中盜出,但為了掩蓋盜竊罪行,四人計劃將尸體分解,如果最后真的這么做了,則可能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的“故意毀壞尸體罪”。
按照電影中所說,老付并沒有死亡,而是喝了下了藥的酒后陷入昏迷,如果此時四人毀尸滅跡成功,那么就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了。
劇情回顧
老付酒后駕車致使1人重傷,給小舅子發財打電話,讓發財“頂包”,發財因此坐了三年牢房。
1發財并沒有喝酒,去頂替喝酒的老付,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具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交通肇事中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致使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的,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發財并沒有喝酒,在沒有發現發財是頂包的情況下,發財駕車致使1人重傷,一般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但電影設定發財構成交通肇事罪,并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可能發財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還違反了其他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或者存在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2如果發財沒有頂包,老付是構成交通肇事罪還是危險駕駛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不一定造成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的嚴重后果,只要行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即構成危險駕駛的行為。但是,如果酒后駕車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則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因此,老付構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