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為農民工追回賠償獲贈錦旗
作者: 通城法院/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4-08 訪問次數:3419
“感謝張局,這幾年由于無力支付高昂醫療費,我一直都是在借錢治病,現在拿到賠償金,總算可以把自己借的錢還清了。”4月3日上午,申請執行人徐某某向通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張建國送上錦旗時說道。
2015年12月,徐某某在工地上操作混凝土攪拌機時,不幸被攪壓致傷,因傷勢嚴重在多家醫院進行治療。2016年7月,經司法鑒定,為傷殘八級。由于雇主黎某只承擔了部分醫療費,故徐某某將黎某及與黎某簽約的某單位告到了通城法院。2017年9月,經該院審理后查明,徐某某因傷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為338593.95元,故依法判決黎某及其簽約的某單位連帶賠償徐某某如前所述的各項經濟損失。
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黎某及其簽約的某單位并未按判決書履行義務。2018年1月,徐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執行干警首先向被執行人黎某及該單位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同時對該單位的賬戶進行了凍結。隨后,該院執行局副局長張建國及時找黎某協商,在協商過程中了解到黎某支付的二十余萬也是到處借來的,確實再無履行能力后,決定去做該單位的思想工作。最后經多番協商,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賠償協議,被執行人黎某及該單位對需賠償的金額進行分攤,現全部賠償金一次性到位,農民工徐某某的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案件圓滿執結。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